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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虎了!这位医生拿药迷晕自己后报警自首,只是为了证明麻药“一捂就晕”?

医脉通medlive 医脉通 2022-09-21



导读

不用那么麻烦,我已经报警自刀了。是我的锅,我会勇于承担。


来源:医脉通
作者:亦一
本文为医脉通编辑撰写,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万万没想到,前几日一则迷奸致死的社会新闻竟引起了科普届的轩然大波……
 
2月9日,话题#警方通报23岁新入职女员工酒店内死亡#登上热搜榜单。经查,这位23岁新入职女员工凌晨被上司带去开房,尸检显示系七氟烷中毒致死。

此事一出,吃瓜网友们坐不住了,于是纷纷谴责施暴者,认为这分明就是迷奸致死。

 
图源:以上均为微博截图

当然,科普届的吃瓜群众也安耐不住一颗想“八卦”的心。
 
2月10日,网红医生@妇产科的陈大夫 发文科普,表示"七氟烷"是一种令人"一捂就晕"的药物,对嫌疑人有渠道获得此类药物表示了愤怒和不满,并表示这种药物应该严加管控。
 
图源:见水印

作为一个医生的发言,她的专业性必然要接受别人的推敲。
 
于是,"一捂就晕"这个词引来了争议。
 
昨天和今天,@江宁婆婆、@科学未来人 等大V纷纷质疑"一捂就晕"这个知识点是错误的。

图源:见水印

图源:微博截图

于是@妇产科的陈大夫,针对@江宁婆婆 的微博,亲自上阵做实验来证明世上有“一捂就晕”的麻醉药。这位医生用自己院外私藏的七氟烷找人捂了自己,结果一分来钟才麻倒,并且她把整个实验过程拍摄下来发了微博。
 
 图源:见水印

看到此微博,@江宁婆婆 也发博回应:我觉得您的视频用实践证实了七氟烷确实也做不到“一捂即晕”。另外本来也不存在“锤”这一说,我那贴提到您是顺带的。我一再强调,这个事情本身的核心应该是关注管制药物的流向和普通人的防范重点。乙醚也罢七氟烷也罢,要是不能迷晕人还叫麻醉剂吗,用来犯罪当然也有,但是吧,跑偏了医生。
 
眼看着“战火”激烈升级,小编也是捏了一把汗,然后再看@妇产科的陈大夫 的微博,发现该医生暂时关闭了所有微博,并锁定了所有内容,页面上只显示了这么一行字:不用那么麻烦,我已经报警自刀了。是我的锅,我会勇于承担。

 图源:视频截图

对于此结果,相信大家肯定是意想不到的。
 
@江宁婆婆 发文:我对于陈大夫的行为确实深表遗憾,真的没必要这么搞,纯粹为了面子强行给自己挖坑,给我都看傻了。但凡稍微咨询一下麻醉科室的同事都不会搞成这样。
 
@科学未来人 发文:科学一定要认真,在严谨科学证据面前,任何人仅仅凭经验都可能不靠谱。
 
至此,该事件暂告一段落,但在网络上,批判的声音不绝于耳——
 
@帽哥basa:流量确实容易让人膨胀啊,如果真的关注受害人的遭遇和希望相关事件不要再发生,关注点本来就应该放在嫌疑人如何获得相关的违禁药物,而不是这个药到底要多久才能把人弄晕。如果她拍的视频是证明这个药物确实很好搞到,虽然也违法,但起码会让我觉得他是为了大众利益着想,但她拍的内容是这个,就证明她根本不关心事件,只是想保住自己的专业形象。
 
@Dr红角羚羊:现实版,她吃了两碗粉,给了一碗钱,陈大夫太拼了,没必要为了做科普把自己也搭进去,无论如何法律边界不能逾越。麻醉药品,碰都不能碰。
 
@ sunwear :@迷惑行為大賞 我表示非常疑惑万分!
 
@失眠ING:太虎了!自己作个牢出来玩。
……
 
对于此事,你们又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互动。

另外在这里,小编有必要科普一波:
 
麻醉品管制是去年才发布的更新版通知,里面明确提到:医疗机构发生麻精药品盗抢、丢失、骗取、冒领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时,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同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相关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由于疏于管理造成麻精药品非法流弊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源:网页截图
 
最后:希望新的一年里,大家能够保持初心,砥砺前行!

责编 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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