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医保药让患者自费购买,谁能理解医生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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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院一旦败诉,医患双方,都会付出极其沉重的代价。
作者:烧伤超人阿宝
前两天和一位媒体朋友聊天,聊起了不久前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的一场官司:
一名患者因为肺移植术后感染,多次在江苏无锡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治疗期间需要的“注射用硫酸黏菌素”等药物,这些药物医院没有采购,让家属在医院一楼的药房自费购买。后来家属发现,自己先后花费50万元自费采购的药物,写在江苏省的医保报销目录中,原本可以报销。家属与医院协商无果,和医院打起了官司,并找媒体曝光此事。
这位媒体朋友质问我:阿宝你平时总是替医生说话,现在患者受了委屈,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你为什么不替患者说句话呢?是不是太双标了?
我说:你可真错了,事实上,我经常替患者说话。为患者维权,揭批坑害患者的莆田系医院的文章,我不知道写了多少。这件事情我不说话,因为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这件事儿,我没法说患者家属做的不对,他们的诉求是合情合理的,这官司打到最后,患方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我也实在没办法去指责医院和医生,作为一个一线医务人员,我清楚他们之所以这么做的无奈和苦衷。
前两年,有一部非常有名的电视剧,叫做《天下粮仓》。剧中有这么一段:刘统勋作为钦差大臣视察灾区,见赈济灾民的粥棚周围,无数灾民饿死。而粥棚赈济灾民的,是清汤一般的薄粥。
刘统勋把负责粥厂官员叫过来,当众人面把一把筷子扔进锅里,筷子全部浮了起来。
根据大清赈灾施粥的规定,所施赈粥必须厚可插筷。刘统勋怒不可遏的宣布:筷子浮起,人头落地。当场请王命旗牌,要将赈粥的众多官吏全部斩首示众。
负责施粥的官员哭哭哀求,但刘统勋完全不为所动,坚持要依法问斩。施粥官员绝望之下,咬下自己一块肉,送给和饥民一起饿肚子的老母亲吃,然后将仓库钥匙交给刘统勋,大哭赴死。
刘统勋打开仓库,发现仓库空空如也,里面根本没有米,才知道自己杀错了人:被杀的那个小官吏根本没有贪污,也没有懈怠工作,而是官府上级根本没有给他足够的米,他煮不出朝廷要求的厚可插筷的粥。
至于为什么没有足够的米?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中国的医保,就如同这施粥工作一般。
朝廷法度是:提供给灾民的粥必须是稠粥,要求筷子插上不倒,以布裹粥不渗!筷子浮起,人头落地。
医保原则是:凡是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都应该走医保,都应该给患者实报实销。
但落到基层,真正做事的施粥官员只能是:量入为出,尽力维持粥厂运营。有多少米,就熬多少粥。米足够,我就熬符合朝廷规定的厚粥;米不够,我就只能降低标准去熬薄粥;如果一点米都没有,那我只能用白开水冒充粥提供给灾民。
同样落到基层,医院和一线医务人员也只能是:医保给医院多少钱,我就给病人花多少钱。钱不够,我就得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土办法土政策,来节省一下医保费用。
医保目录,如果没有真金白银的医保资金做支撑,那就是废纸一张。
前两年,《我不是药神》上映,电影中那些吃不起药的患者的悲惨命运,令无数人在电影院泪雨飞撒。在汹涌的民意推动下,国家把大量昂贵的肿瘤化疗药物,列入了医保报销目录。
但是,列进医保目录容易,医保资金有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给这些昂贵的药物买单呢?
当时,很多一线医务人员,包括一些肿瘤科医生都明确表示:反对将这些药物纳入医保,因为很多药物只能延长晚期肿瘤患者一年半载的生存时间,而价格却极其昂贵。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医保资金使用应当充分考虑效价比,医保原则应当是低水平广覆盖,医保报销应该以针对常见病和普通药物为主。
当这些昂贵的药物进入医保目录之后,压力最大的并不是制定医保目录的部门,而是医院和一线医务人员。
你许诺给灾民“筷子插上不倒,以布裹粥不渗“,可以敞开了吃。但你给我的米,就那么多啊?
这粥我不熬了行不行?不行!
前两年,某国内知名医院,觉得自己挺牛逼,觉得自己忍无可忍,以政府拨付的医保资金耗尽为由,公开拒收医保病人,后来被收拾的那叫一个惨。
米不够,又不能不熬,怎么办?只能顶着“筷子浮起,人头落地”的风险,硬着头皮往粥里加水呗。
很多医院,都制定了各种指标:医保患者住院时间不能超过多少多少,医保患者费用不能超过多少多少,医保患者药费占比不能超过多少多少。谁超了,就扣谁钱。
这些指标,都上不得台面。你去问主管部门领导,对方肯定一脸正气地痛斥医院和医生胡来,并强调:患者需要住多久就住多久,需要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
把一些价格昂贵医院实在承受不起的药物踢出医院药房,让患者自费外购,其实是往粥里掺水的一个小技巧而已。
以新闻中的“注射用硫酸黏菌素”为例:这种药,是针对广泛耐药的克雷白杆菌和绿脓杆菌等特殊菌感染的,一支要两千多,一天要好几支,一用就动辄十几天甚至更长时间。
别说这药是医保报销的,就算是自费的,医院都不乐意进。
为什么?
现在公立医院药品是零加成,零加成其实是负加成,因为药品的运输储存都是需要成本的。这么贵的药,药房不小心掉地上一盒,小一万块就没了。护士加药不小心弄碎两支,一个月奖金不够赔的。
而且,这种药物是针对特定细菌的严重感染,临床上并不常用,只是偶尔有个别病人需要。进了货用不出去,会占用医院大笔资金。一旦过期报废,更是损失惨重。
而这个东西进了医保之后,那就更麻烦了。
这名患者两次住院,总共用了30万元的“注射用硫酸黏菌素”,平均每次15万。患者两次住院总共自费购买了50万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平均每次25万。
这是什么概念?
在某财政状况良好,医保资金相对宽裕的发达城市,要求医保次均费用不能超过2万元。也就是说:医生需要把患者的次均医保费用控制在2万元以内,才能勉强保证医保资金不透支。
而且,很多医院为了控制药物使用,都强制规定了药占比(药费占治疗费比例)指标,超标的话医务人员要受罚。
医院药房不进这些高价医保药物,让患者外购,这是很多医院被医保压力逼出来的。而为了避免患者买到假药,很多医院又悄悄在医院内设立了独立于医院药房的自费药房。
通过这种神操作,医院把一些拨付的医保资金实在难以负担高价医保药,变成了事实的自费药。
医院药房不进货,患者自费外购,就可以不花医院的医保资金。由于这部分药物不走医院账目,药占比的指标也在字面上变得好看了很多。
够聪明吧?够绞尽脑汁吧?够苦心孤诣吧?
够可怜吧?够无语凝噎吧?够心酸无奈吧?
所以说,对“50万元医保药让患者自费购买”这件事情,我真的无话可说。
就我个人而言,我其实希望家属能体谅一下医院的难处,大家一起把这锅粥继续凑合着熬下去。
如果患方坚决要维权,又不幸碰到刘统勋那样爱民如子眼里不揉沙子的青天大老爷,非要执行“筷子浮起,人头落地”的规定,把这些苦哈哈没日没夜维持粥厂,连自己老娘都顾不上的一线工作人员全给砍了,那大家也只能认命。
这件事情,医院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医院一旦败诉,医患双方,都会付出极其沉重的代价。
顶多,以后新闻中这种危重复杂医保资金耗费巨大的患者,公立医院不收了呗。
责编 苏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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