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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一医院急诊科多名医生被打伤:行凶者下手狠辣、招招致命

医脉通medlive 医脉通 2022-09-21




导读

突然辱骂、袭击、公然殴打毫无反抗的多名医生,下手狠辣,招招致命……


来源:医脉通

作者:叶正松

本文为作者授权医脉通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你在清明祭祖赏花,我在急诊胸外按压。”


当大家都在享受清明小长假时,医护人员在加班加点的救死扶伤。


谁也没想到,急诊医生本来加班加点的工作就够累了,竟还被殴打了!


近日,有网友向医脉通爆料,清明期间河北发生了一起恶劣的伤医事件:


监控视频


4月5日中午,河北省迁安市中医医院急诊科,一患者手指受伤,明显饮酒,到院后医生立即给予包扎,做术前准备时,患者及陪同人员要求立即手术,并突然辱骂、袭击、公然殴打毫无反抗的多名医生,下手狠辣,招招致命,致多名医生伤重住院。


打人者明显打人经验丰富,配合默契。如今在全国上下打黑除恶大环境下,医护齐心抗疫的关键时刻,竟然有人如此嚣张,是谁给你们的恶胆,相信上天自有公道,也相信法律必定会给予我们公道,为我的同事难过,期待同仁早日康复!


截图源自爆料者


事发地点血迹斑斑 爆料者供图


清明小长假,大家都放假休息,出游踏青,享受春光明媚,医护人员依然坚守岗位,救死扶伤却被打伤,想想真是讽刺至极!


其实,医院暴力频发,并非中国特产。但其爆发的频度、烈度、广度和处理的无力度、医护人员的伤痛度,的确世界少有。


大闹大砸暴力伤医,在我国犹如病毒式传播。应该说,从暴力伤医入刑,到将医闹纳入信用黑名单,不能不说国家对保护医生人身安全这一块已经做到力所能及了,但是却事倍功半、收效甚微。


早在2017年7月11日,当时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就联合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要求,医疗机构需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


《意见》还要求公安机关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并配备相应警力,警务室民警应当每天带领医院安保队伍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查处违法犯罪,维护医院正常治安秩序。同时,将治安状况相对复杂且不具备条件设立警务室的医疗机构列为巡查必到点,切实加强巡逻防控,积极防范、及时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将涉医违法犯罪处置的考核评价工作由上级部门组织,将医务人员对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满意度纳入评价体系。


结果呢?


醉打医护人员事件仍然不绝于耳。酒后伤医医闹事件从未随着文件的下发而销声匿迹。


插花虽美,终是离地之木。再刚的法律也终不抵执法者月色温柔。


纵观每次对此类伤医的处理,除非出了人命,闹得不可收拾,否则都是轻飘飘的治安处罚了事,甚至有时比小混混斗殴处理的还要轻。


对于大多数伤医事件,相关部门总是阳痿早泄,很少硬气坚挺。


两岸春草绿,只因春风暖。如果说医者的仁心是一颗种子,需要好的环境和土壤。这好的环境土壤无疑就是面对伤医,执法者强硬的立场和态度。


从这次河北省迁安市中医医院急诊科多名医生被醉酒患者及家属殴打致伤来看,那盖了三部委大红朱戳的文件,在有些人的眼里,无疑就是废纸一张。


这起伤医事件,如果按照《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要求的来,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的。


遇到特殊情况病人,医院至少要启动安保程序吧?


保安至少必须要及时到位吧?


不管醉酒之人当时发不发疯,都应该预见到后面发疯,多是极有可能!


一个又一个医生被打,就是换不来一纸空文的落地之声。这不仅是医者的悲哀,更是法律的悲哀!


尊医重卫不是印在纸上的几行铅字,打击涉医犯罪也不是下发文件就完责了事。沉疴需良方,更需猛药。相关部门真的要付出实际行动来!没有抓铁留痕撸起袖子实在干的精神,切切实实把三部委的文件认认真真的落实,急诊医生被打致伤的此类伤医事件,还会在其他地方粉墨登场重新上演!


许下万水千山,不如给一床温暖的棉被。


我们希望,在美丽的条文之下,能有钢铁般的执法!


小惩大戒。让有小过失的人受到惩罚,可以避免大事故的发生。破坏和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看似是个人道德问题,实则是公共安全大问题。所以,保障和维护公共秩序,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也是社会治理者应该担负起来的责任。


因为伤医辱医行为,不仅冲破了道德底线,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当医生受到暴力攻击时,必然影响其救治其他患者,有人甚至因此而失去抢救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袭医和袭警的性质同等恶劣,无论以何之名,都理应严惩。


甚至伤医不仅和袭警性质相似,还可以说与伤公交司机性质同样恶劣。医院其实就是一个小社会,如同一辆公交车,每个患者都是这个车上的人,医生就是那个司机,将他们载往康复希望的车站。如果医生被不守规矩的人伤害,连累的是同车其他病患者。


所以,我们认为,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是赤裸裸的犯罪!应该适用刑法上的一个罪名:寻衅滋事罪!你觉得呢?


责编  小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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