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音、被录像、被断章取义……万物皆“媒”的时代,医务人员的“隐私”碎落一地
导读
如果你的日常工作时刻处于“监控”之中,你会怎么做?
智能手机的全面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录音、录像的功能让所有人拥有了“媒体”的能力。从好的方面来说,这有助于全民行使监督的权利,让一切黑暗无处遁形;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万物皆“媒”会对人们的隐私权造成很大的伤害。
图源:摄图网
每个人的手机都是一个小小的“监控”,当“监控”的数量级到了一定规模后,一个庞大的“信息监狱”就被建成,所有人的生活都将处于无孔不入的“监视中”。在医院中,这样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
超7成受访医生有被拍照、录音经历
2018年,楚天都市报记者随机采访了20名医生和30名患者。
20名医生中,有15人表示,曾被患者拍照或录音过。另5名医生称,未曾经历过,但听同事们谈起过,并不陌生。
30位随机受访患者,年龄从20岁到75岁不等。其中5位年纪稍大的患者称,并不会使用录音笔或手机;9位表示,从未想过要给医生拍照、录音;16位患者表示,曾在医院给医生拍过照或录过音。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患者偷拍、偷录医生是普遍现象,这个现象背后反映出了医患之间强烈的“信任危机”。
患者:录音、录像并无恶意,只是为了自保
一位年轻的女士这样告诉记者:“医疗事故是可能出现的,而一旦出现,证据往往最能保护患者。在就诊前,她往往就会打开录音设备,记录整个诊疗过程。必要时,还会拍下医生的长相和姓名,以防后期维权陷入被动。”
凭心而论,患者有这样的担忧是人之常情。每个人在自己陌生的领域都会手足无措,患者和医生之间存在着专业方面的“知识鸿沟”,医生眼中的小问题,在患者眼中就是事关自己健康的大事。再加上近几年各种医院负面新闻的报道,很大程度上加深了患者的这种“恐慌”。
对于绝大多数患者来说,录音更多只是一种 “自保”行为。但在患者中确实存在着一批“无赖”,他们的目的就是通过收集录音、录像制造恶性新闻,并从中获利。对于医生来说,他们多数并不是真的反感录音、录像、而是害怕在录音、录像背后藏着的断章取义。
造谣0成本,医生成了舆论的弱势群体
现实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往往能在舆论场上呼风唤雨。一句原本正常的话在恶意剪辑后,就能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效果。
疫情期间,张文宏医生“早餐不能喝粥”的言论引发的广泛的争议。一时间对于张医生的指责沸沸扬扬,甚至上升到了“崇洋媚外”的高度。但看过原视频的就知道,结合前后语境,张文宏医生的意思是:“为了在疫情期间提高免疫力,要多摄入优质蛋白,所以要多吃鸡蛋牛奶,不要吃碳水化合物含量太高的粥”。
图源:视频截图
“网红”张医生尚且如此,普通医生就更不用说了。
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的一家公立医院急诊科医生讲述了自己的经历,曾有患者因头疼难忍来就诊,要她直接开些止疼药。因不清楚病源,她建议患者先做检查,再确定治疗方案,以免耽误病情。结果,患者将这个沟通的过程录了音,并截取其中的两句话,向外投诉称“医生说不检查就不给开药”,这件事让她至今后怕。
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的一家公立医院康复科医生称,现实中,他似乎也没有好办法让患者不拍照、录音。偶尔担心患者断章取义,给外界造成误会。他在诊疗过程中遇到拍照、录音时,往往用语更简短。有时也会拿出手机一起录,事后再反复听,看有没有可能被断章取义的部分,非常影响心情和接诊效率。
当医生的心情和接诊效率受到影响后,患者的就诊质量也很难得到保障。所以,信任缺失的背景下,医生和患者都是输家。
忽视医生隐私,长此以往或导致医生“躺平”
近几年社会对于患者隐私的保护越来越注重。
《民法典》第1226来自于《侵权责任法》第62条,增加了“个人信息”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保密的对象,并且删除了 “造成患者损害的”表述。
换言之,只要泄露了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即使没有对患者造成客观伤害,依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但对于医生的隐私,显然整个社会的关注度还不够。说得再具体一点,医生的隐私边界在哪里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关于偷拍或私自录音,在中国有明文规定。如果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使用针孔摄像头或将摄像设备放置在他人家中)进行偷拍,则是违法的,所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纠纷案件的证据;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进行拍摄或录音,虽然未经对方同意,但其行为不违法,所取得的资料可以作为合法证据使用。
也就是说,患者在医院这个公共场合进行拍摄和录音是合法合规的。
试想一下,如果你的日常工作时刻处于“监控”之中,你会怎么做?
大多数人的选择应该是一样的——安全为上。
前几年火爆一时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有一个经典的人物形象,他是一个省会城市的区长,但是却毫无进取心。不犯错误,却也不干实事儿,最后被调到天文馆带着孩子们看星星了。
假如医生们也像这位区长一样,日复一日按照流程做完检查就开药。患者质疑的话,就听患者的,也不做争执,只为混个安稳退休,这样医生真的是患者想要的吗?
实际上,多数医院都设有医务处,患者的医疗问题是可以通过正常途径沟通的。如果出于正当理由需要录音、录像,请大大方方地告知医生,并说明原因。如果是出于记医嘱、办理工伤赔偿等非恶意的想法,医生大多是会同意的。
不要一刚开始就把医生作为对立面,这对医生来说并不公平。尊重医生的隐私,就是尊重自己的健康。
参考来源:澎湃新闻等。
责编 敬敏 小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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