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延误救治大学生”事件调度员被开除!逝者家属不满意!悲剧的背后是责任的失守吗?
导读
做人做事,哪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如果这时还能对得起救死扶伤这个词,那就更好了!
昨天(6月6日)晚上23:21,微信公众号“清风郑州”对近日颇受争议的“120延误派车致女大学生去世”事件发布了情况通报:
重点在于:
1.还原时间线:
5月17日上午10:27:56河南大学大三学生彭某某打通120;
12:31:15,急救人员进入彭某某宿舍进行现场急救……
从打通120到急救人员现场抢救,中间花了2个多小时。
2.处罚:
涉事者救援中心调度员张某某给予开除处理;
救援中心调度班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政务撤职处分。
再往上的救援中心调度科科长、救援中心副主任、分管领导分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政务警告处分、诫勉谈话。
被开除、被问责、被处分,其实对于这一处理结果我们毫不意外。只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因为延误救治而逝去,再严肃的处罚都不足以浇灭人们心中的块垒。
对于这份情况通报,6月6日晚,彭某某的父亲彭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他对郑州的这份处理结果并不满意,一是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过轻,二是他此前关注的调度员是否有相应资质、是否经过相关规范培训都没有提及。6月7日,彭先生还会与郑州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见面,他表示希望这些疑问得到解答。
为何会酿成这个悲剧?我们需要理智分析一下:
一直以来,笔者倾向于用“以小见大”的方式去看待问题。同理于这件事上,一线接线员的专业能力不足和敏感性不足,何尝不是背后一整个系统责任链条的失守?
换句话说就是,他们为何不规范?是不是背后没有系统化的流程来约束和明确化的责任来迫使他们规范?
我们先不着急回答,可以先从中国院前急救体系的大致发展历程来分析分析(笔者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跟随120进行急诊转运工作,因此想从一个更为真实的角度来分析一下目前我国国内院前急救体系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院前急救医疗体系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20世纪8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医疗急救和快速转运为一体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模式诞生。
1980年,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急救工作的意见》,说明了急救站和急救分站的任务、设置原则及组织管理,城市建立医疗救护网。
1987年,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急诊抢救和提高应急能力的通知》,对各级急救组织提出了通讯灵敏、指挥有效、抢救及时、减少伤亡的工作目标。同年,卫生部、原邮电部开通了120急救呼叫专线电话,这个时候才出现了我们所熟知的120。
1994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出台,明确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004年,卫生部、信息产业部发布《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至此,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120体系逐步建成。
随之发展的还有院前急救模式,目前我国主要有以下四种运行模式:
1.独立型模式:是指急救中心的管理和运行完全单独且具有法人资质的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从受理急救电话到病人送达医院均由急救中心负责;
2.依托型模式:从管理体制上讲,急救中心属于一个独立机构,但设在医院内,部分急救人员、救护车、急救设备和经费支出靠医院解决,由政府和医院共同投入解决中心的运行成本;
3.依附型模式:不作为一个独立机构,不但设在医院内,而且急救人员、救护车、急救设备和经费支出全部靠医院解决,属于医院的一个部门;
4.指挥型模式:急救中心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的机构,但承担的职能仅仅是受理急救电话,调度指挥其他医院的救护车和人员到现场进行急救。
多年以来,大家对以上几种模式的优劣一直争议不休。比如第一种独立型模式,明显劣势在于没有联动,患者转运完成以后的救治途径不一定顺利;比如第二种依托型模式,120的指挥权错综复杂,一旦出现特殊的情况,比如出现阳性病例,可能一线120队员会得到不同领导的指示,既有医院的也有120中心的,一旦两者指示发生冲突,协调时间就会延长。
这是120急救系统发展至今存在的一些问题,当然也包括一些历史遗留性的问题,比如仍然有部分医院的行政领导的编制属于120急救中心。
因此,由于院前急救本身的错综复杂性以及各级医院能力的差异性、各地之间的特异性等等,它无法形成统一的标准,所以院前急救体系一直都走在规范的路上。
也正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所谓的“灰色地带”也存在:
就拿笔者一个经历来说吧,曾经有段时间特别疑惑:我在老家打120去医院不要钱,为什么我读书的地方打120去医院要花钱?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老家的院前急救中心以前应该是以医院为中心的120体系,其120急救车本身连车带医生可能都是当地医院资产,如果你没有使用药物,单纯的人力成本和其他成本,可能医院给你进行了补贴。因为本身患者能给医院带来效益,所以有些医院的120并不收费。而现在绝大部分的地区在进行改革以后,医院自己的急救车还有,但是已经不归属于120系统,你必须拨打医院的座机才仍然有可能享受到免费的120服务。
所以,在较为混乱的管理之下,确实容易衍生出“莫名其妙”的状况。
再者,来说说系统里的人。
此次事件中最引人吐槽的点在于接线员的冷漠和不专业。尽管有很多医疗自媒体说了各种理由来缓和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但是从笔者的角度来看,每一个系统内都存在着很负责的人和凑合着不出事就行的人,所以不用刻意的去洗白一些“不作为”的人。
笔者的朋友(为了防止给笔者及其相关院前急救体系的人员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文中出现的真实案例均以笔者朋友的身份出现),有段时间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跟120进行某一种疾病患者的转运(他并不是120系统的人)。渐渐地,他发现了一个问题——跟不同的司机出车,在某一个环岛有些120司机会从第一个口出,有些司机会从第三个口出。而在两者其他所有使用器材、处置一样且目的地一样的情况下,从第三个出口出的人要比第一个出口出的人多花100元左右。
有一次,他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们这个120是怎么收费的,为什么两个路口距离差不多,收费会差100呢?”其中一个120系统内的人告诉他,两个路口的红绿灯不一样,第三个路口的红绿灯多10个,闯一个红灯患者多掏10元费用。
当时,他受到极大的震撼。
实际上,对于绝大部分家属来说,都不会去问120的具体费用明细,一般就现场结算。所以,出现上面这个问题,120司机闯这个红灯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所以笔者始终认为,医疗系统里面不全都是好人,当然特别坏的人也不多。
第二个故事,某天笔者的一个朋友看到一个老奶奶摔跤了,他不仅扶起了老奶奶,还拨打了附近医院的急救电话,随后医院的急救车来了,顺利地给老奶奶办理了住院。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医院给他拿了100元现金,还说以后有这样的患者,直接打他们医院急救电话就行。
直到现在,他都一直在想:那天他到底是做了一件好事,还是做了一件坏事?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另一个问题,院前急救系统除了正规的120以外,还有各个民营私立医院自己涂装的救护车,并且有自己的电话号码,这样的院前急救体系又是好是坏?
笔者所在的地方,有很多郊区的农民伯伯们,有时候交住院费都是500一交,他们反而是这种涂装急救车的常客,还能讲价,收费还便宜,这种涂装的“120”有没有存在的价值?
笔者认为如果120对于贫困农村地区的人口能免费或者降低收费,我建议这些乱七八糟的黑车,完全取缔了才好,但是对于某些只坐得起黑车的人,你又该怎么办?
而这个时候,又何谈规范呢?
而不规范之下,藏污纳垢的就太多了。
郑州女大学生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在不同人的眼中是完全不一样的——在普通人眼中就是120不近人情罔顾性命,而在某些急救群体中认为人民群众对于120要求太高,毕竟每天有那么多恶意占用医疗资源的,接线员也只是背锅侠。
而在笔者眼中,这个事情属于两败俱伤,既是普通群众的不幸,也是120的不幸。如果她遇到的是一个热心的接线员,这可能是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的正能量,属于点亮在看那种。
可残酷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如果。
最后,对于这件事,笔者想说的是: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对于关乎治病救人的工作,更应该尽职尽责,因为那一通电话可能是他们能抓住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所以这个时候能多问几句,多点耐心都可能是他们生的希望。
做人做事,哪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如果这时还能对得起救死扶伤这个词,那就更好了!
责编|亦一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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