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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见死不救”,为何却引数十万网友点赞?换作是你,你又会如何选择?丨医眼看法

医脉通medlive 医脉通 2022-09-21



导读

救死扶伤早已成为了医生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来源:医脉通
作者:奔走的急诊老刘
本文为作者授权医脉通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在网上看到了一篇题为《医生自曝「见死不救」,却引数十万网友点赞!》的文章,虽然是个老掉牙的话题,但老刘看完,心里仍旧不是滋味。

 

本周我们不说医疗案件,一起来聊聊“见死不救”这个话题。

 


公共场合有人求救,医生为何会选择“见死不救”?

 

如果在火车上,有人寻求医护人员帮助,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如何处理?

 

20多年前,老刘的前辈在介绍当时的医患关系时,就提到过这个问题,他的中肯建议是:慎重!因为火车上不具备医疗条件,一旦出现不良后果,很可能会被追责。

 

并且,还举了多个医生在火车上救助病患,最终却惨遭骚扰、污蔑、索赔的案例。一个善举,很有可能会毁掉一名医生的整个职业生涯,甚至是整个人生。

 

在那篇文章中,也提到一个医生分享的事件:

 

火车上熊孩子疯狂跑跳,乘务员制止无果,家长蛮不讲理,孩子跌落昏迷,广播寻找医生……车上医生选择沉默,看到熊孩子家长对乘务员管孩子时的态度,怕惹火上身,认为“法律不会保护我在非医疗环境下的治疗行为”,众网友的评论集体认可了医生的“沉默”。



给医生“见死不救”点赞的网友,不用问都是圈内人,对于保持沉默能够理解,对于这种救助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有一定预判。

 

而对于非医疗行业的圈外人,他们很少会浏览到这些内容,也不会过多关注和评价。否则,绝对不会一片点赞之声,恐怕会是骂声一片,最常见的就是各种道德绑架。

 

文中的一句句话语,刺痛着人心:

 

➤他真的不想救吗?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曾经的他也是一定怀着热忱之心想要悬壶济世吧,但一次次的曲解却让他的满腔热血冷却,再冷却……

➤他的胆量和底气已经在一次又一次的不公对待中被消耗殆尽。

➤医生和患者互相提防,互相试探,互相不信任……

➤在医患的舆论阵地中,患者似乎一直占有绝对有利地位,他们随意发泄情绪,把疾病带给自己的坎坷转化为怒火发泄在医生身上。

➤不要怪医生冷漠,都是这些人把他们的心弄凉了。

 

公共场所遇到需要救助的患者,要不要去救助?

 

相信很多医生都曾经想过这个问题,第一反应一定都是去救助,但想一想后可能会“害怕”。这就和“遇到老人摔倒扶不扶”是一个道理,好的初衷不见得有好的结果。


 

医生院外没有救助,到底属于什么性质?

 

根据《民法典》第1005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这就是法定救助义务,负有法定义务的机构或者个人,未尽到法定救助义务,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救助义务是与见义勇为相对的,见义勇为不属于法定救助义务。举例说明,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法定救助义务:

 

➤警察打击犯罪救助被害人,消防员救火救助伤员,医生救治患者等履行职务行为;

➤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交警;

➤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有义务尽力救助海上人命;

➤父母救助子女,子女救助父母,夫妻之间救助,看护者救助被看护人。

 

“妈妈和女友同时落水,你先救谁?”

 

这个经典问题,很好地诠释了见义勇为与法定救助两种不同的形式,救妈妈是法定救助义务,不救助涉嫌犯罪;救女友是见义勇为,不救助不构成犯罪。

 

医生和警察的法定救助义务一样吗?答案是不一样。

 

《医师法》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所以,医生下班后就是普通公民,而警察下班后仍旧是人民警察。非工作时间,医生遇到患者并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不给予救助也不会被追究责任,院外医生的救助行为纯属于见义勇为。


 

民法典中的“好人法”,能否保护好“好人”?

 

作为一名医生,在院外面对需要救助的患者时,可能会因为害怕而选择沉默。但作为一个普通人,却又希望在紧急时刻能获得救助,特别是专业人员的救助。

 

为了鼓励“见义勇为”,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中写入了关于见义勇为的免责条款,也被称为“好人法”条款: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真实世界中,一旦被纠缠、被索赔、被人肉或曝光,舆论谴责、道德绑架顷刻之间就会摧毁一个人的心理防线,将其生活和工作撕得粉碎。

 

法律规定也许会带来迟来的正义,但却不能保护“好人”不受伤害。

 

唐山女护士在路上救助患者时,被网友质疑“不专业”;

 

医生在自家药店中对一名晕倒的患者进行心肺复苏时压断患者肋骨,患者清醒后将医生告上法庭;

 

医学生旅游途中救治车祸重伤者,伤者死亡,被家属索赔50万,因还未取得医师资格证被处罚十年之内不准行医。

 

这些新闻令人心寒,如果见义勇为的医生一旦施救失败,施救的医生很有可能会面临意想不到的麻烦。

 

值得欣慰的是,即使在这种背景下,依旧可以经常看到医护人员见义勇为的新闻。那是因为,救死扶伤早已成为了医生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希望所有医生以后面对生命可以不用瞻前顾后,希望真心付出能够不被伤害,希望收获感恩而不被道德绑架……

 

参考资料:

“麦子熟了”微信公众号:医生自曝「见死不救」,却引数十万网友点赞!

 

顾问律师:

向海曼,北京权知律师事务所(原北京仁创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研究及实务,有丰富的医疗法律从业经验。


责编|苏沐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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