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DRG下医院盲目追求结余,可能涉嫌欺诈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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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DRG并没有改变医疗机构的逐利倾向。
从改革初衷来看,国家意在通过DRG/DIP支付方式改革,遏制按项目付费的过度医疗,倒逼医疗机构提质、规范、控费、增效,通过成本结构调整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减少“此起彼伏”的欺诈骗保现象。
然而,DRG/DIP推行后,在减少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方面,改革并未达到政策预期。
“DRG并没有改变医疗机构的逐利倾向,由于医疗具有专业性、信息不对称等特点,即便实施DRG,欺诈骗保形势依然严峻。”廖藏宜对健康界指出。
除此之外,DRG/DIP定价工具自身也存在许多技术缺陷,加之实践地区的一些政策设置不够合理,这都为医疗机构留下了道德风险隐患。
那么,DRG/DIP具体到底存在哪些技术缺陷?相关政策设置又有哪些不合理之处?会诱发哪些欺诈骗保的异化医疗服务行为?
不能给医生制造焦虑感和危机感
不能让不合理的绩效分配方式
施压医生成为“账房先生”
在实践过程中,如果DRG支付与管理的政策设计不合理,也会带来医疗服务行为的异化。
一是“支付系数”与“基础病组”可能带来的问题。
例如,DRG定价工具中,设置“支付系数”的主要目的,是体现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成本差异,但这一做法与分级诊疗的目标是相悖的。
“‘支付系数’的设定,三级医院最高,二级医院次之,基层医院最低,这就相当于,本应该到基层医院去治疗的疾病,基层医院看好后,叠加系数得到的收益反而打了折扣,这肯定不利于分级诊疗。”廖藏宜说道。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引导未来的“同城同病同价”,一些先行地区也进行了政策安排,例如,取消支付系数,设定基础病组。
“但如果不考虑地区医疗资源配置与医院间的竞争能力差异,也会出现政策导向相反的问题。”廖藏宜对健康界指出。
例如,对于一个医疗资源供给过剩的区域(即床位多、病人少),医疗机构间的竞争会更激烈,虽然设定了基础病组,但是,只要大三甲医疗机构的床位没有填满,他们很可能会出现“换马甲”的现象,即高靠、高编和术式升级。
表面上看,DRG实施之后,三级医院的基础病组数量在减少,但如果细看治疗方式,很可能出现术式升级,即把因病施治的保守治疗,升级成权重更高的其他术式,通过术式升级,来规避基础病组。
“如果治疗方式、操作方式发生改变,很有可能就不再分到基础病组,而是分到其他权重更高的病组中。因此,这种『换马甲』行为具有分级诊疗的迷惑性,从医保端看到的三级医院基础病组数量减少,其实并不代表医疗资源在下沉。”廖藏宜指出,基础病组的政策设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分级诊疗问题,其引导资源下沉的作用有限。
二是“区域总额预算”,可能带来改革的“技术虹吸”问题。
如果总额预算的政策设计,或者对基层的倾斜支付力度不够,会导致新的异化应对行为。
例如,区域总额预算打破了过去“机构总额预算”时每个医院都有饭吃的局面,激励医疗机构合理竞争“抢工分、抢预算”。
“然而,一旦出现不合理竞争,就可能出现医疗资源的‘技术虹吸’。”廖藏宜指出。
“DRG利好于那些有技术、管理和学科优势的大医院。”廖藏宜对健康界说道,基层医疗机构无法在住院层面与这些头部医院分庭竞争。
“因此,对于竞争不够充分的地区,如果一步到位进行区域总额预算,三级医院会挤压二级或基层医院的生存空间。”
同时,区域总额预算也会倒逼二级或基层医疗机构产生“低标准入院”的异化医疗服务行为。
“基层机构在技术上无法与三级医院竞争,但是可以通过降低入院标准,先把床位填满,以量取胜,以此保证自己的总收入不下降。”廖藏宜说道。
三是“单一支付方式”,没有考虑医疗方与患者的合理诉求。
无论是DRG,还是DIP,目前都是基于平均支付规则进行打包支付,即权重乘以费率/点数乘以点值,再乘以支付系数。
如果对技术和创新的追求没有予以合理补偿,医疗机构就可能出现异化行为,如费用分解到门诊、自费等,或者往域外转等。目前很多城市采取综合支付规则,对创新及医疗服务技术提升予以支持。
不考虑患者的个性化医疗服务需求,也会引发医患矛盾。
“打包支付之后,比较昂贵的药物、技术,医院用了就会超支,所以就不给患者使用。有些地方的医生,如果认识比较片面,就会跟患者讲,不是我们不给你用,而是医保不让用。这样非常容易引发医患矛盾。”廖藏宜说道。
四是激励约束机制设计不合理,也会产生政策风险。
“例如,超支不补、合理超支分担或者结余留用,有些结余留用是全额结余,全额结余可能引发结余过度,产生医疗服务不足、低倍率病例大量出现、产生医疗质量问题;如果超支不补,医疗机构则有可能出现推诿重症、分解住院等医疗行为;如果过于合理超支分担,又会突破整体的DRG框架,这跟按项目付费没什么区别。”廖藏宜说道。
另外,不同的预算分配方法,带来的政策风险以及管理重点也不同。“例如,点数法,点值如果下降比较快,意味着可能存在冲数量的情况,也就是做多服务量的‘明冲’;费率法,则可能存在高靠、高编,也就是权重高套的‘暗冲’。”廖藏宜对健康界说。
五是当下DRG给医疗机构带来的“危机感”,在医院内部管理层面也会诱发异化行为产生。
DRG采用平均打包定价,制定了区域内竞争的合理标尺,本质是想引导医疗机构参照平均定价标准,在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基础上调整成本结构、控制费用、提升诊疗难度、提高运营效率、减少浪费等。
但现实是,不管是DRG还是DIP,实际付费之后,许多医院都产生了一些无谓的焦虑感与过度的危机感,不管是管理部门,还是临床医生,大家都疲于应对,缺乏科学医院管理理念。
“DRG付费以后,医院三天两头开会,而且在会上强调医务人员一定要填好主诊断,如果填不好,医院就可能面临着所谓的‘亏损’。”廖藏宜说,这其实给医生制造了许多焦虑感和危机感,反而使医生不会看病,干扰其因病施治的医疗伦理。
目前,医院逐利机制尚未破除,仍然存在院科两级的利益分配机制,为应对DRG,很可能出现异化行为。
“如果医院管理者通过不合理的绩效分配方式,不断向医生施压,让医生成为医院的‘账房先生’。”廖藏宜对健康界说,DRG付费后,如果医生首先考虑的不是凭着医德去把病治好,而是想着这个病赚不赚钱,那医院对DRG的认识就走偏了。
医生的劳务价值比不上一杯奶茶钱
政策设计不合理可能引发19类异化医疗服务行为
在DRG/DIP支付方式下,异化医疗服务行为具体有哪些表现?廖藏宜将其分为3个维度共19种表现。
在数据端,主要有两点表现:一是病案数据质量低:
这并非是由于客观原因、编码员专业水平不够无意造成的,而是主观、人为、刻意造成的。
例如为了获得更多利益,不正确地进行主要诊断、主要操作的填写,如高靠、高编、诊断升级等。
二是医保结算清单填写异化:
医保结算清单所涉及的是支付诊断,要求将资源消耗多的列为主诊断、主操作;临床中一般是将病因诊断、造成住院的主要原因作为主诊断、主操作,后续才会考虑到资源消耗的问题。
“两者如果出现错位,医院里面的医保部门为了获得更多支付额度,刻意去修改或纠偏临床医生的病因诊断,不仅可能涉及到欺诈骗保,而且会影响整体诊疗数据的质量。”廖藏宜对健康界说道,应该与临床诊断保持一致,不能为了拿到更高的支付标准,从而过度“纠正”临床诊断。
在诊疗端,则主要有六点表现:
一是治疗不足:
DRG明确了均值额度以后,医疗机构为获得结余,就会改变医疗服务流程,或者调整收治病人的严重程度,或者刻意地压缩住院时间,或者提前转院等。压缩医疗服务成本过度,这些都将导致治疗不足。
二是挑选病人:
国外研究显示,DRG改革之后,医院将围绕利润率(即结余)挑选病人,选择结余更多的病组,推诿结余较少或者超支的病组。
“例如,会出现挑选轻症、推诿重症等现象。医院之间会出现低级别医院往高级别医院推、专科医院往综合医院推等等。”廖藏宜说。
三是过度医疗:
由于不合理的收费体系,DRG付费下,还有可能出现过度医疗问题。
DRG改革短期能够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挤一挤过度医疗的水分,但是当水分挤得差不多的时候,医疗机构是不会过度控费的,他们会参照DRG病组定价标杆进行成本结构调整。
然而,DRG病组的成本结构中,既包含刚性的物耗成本(零差率的药品与耗材)、检查检验、床位费、护理费等,还包括体现医疗服务技术与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
随着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的推进,物耗等成本大幅度下降,以此来腾笼换鸟,希望提升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改革惠及医务人员。
“但不管怎么改,目前医疗服务价格仍未完全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廖藏宜举例道,“一些普通城市的专家号只有10-15元,医生的劳务价值甚至比不上一杯奶茶的钱。”
因此,随着药品、耗材大幅降价,而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又没调整到位,为保证DRG服务包的费用总量不变,医院就会存在过度医疗的动机。
“DRG改革2-3年以后,医院的次均住院费用或许不会大幅度下降,受国家集采的影响,药占比、耗占比会不断下降,但是检查检验占比很有可能会上升。”廖藏宜对健康界预测道,这都需要医保监管部门高度警惕。
四是分解住院:
DRG按照服务包打包结算,住院一次便结算一次,因此医院为获得更多的结算额度,可能会分解成多次住院,或者一次手术能做完的,被拆分成多次,或者在医联体或医共体中,下级医院住一次院,结算之后,再往上级转等。
五是费用转嫁:
常见的有往门诊、自费转移,还有可能会往高倍率与特病单议转移。
“医务人员是我们社会里面最聪明的工作者,如果当地医保政策对高倍率的界定比较宽泛,对一些豁免支付的规则比较宽松,为了获得更高支付额度,一些医生和科室很有可能往高倍率、特病单议的病组中靠。”廖藏宜认为,通过高倍率、豁免支付、特病单议的除外支付规则,医院可以拿到超支的全部或部分补偿,也是一种费用转嫁,医保也应保持警惕。
六是医疗质量下降:
一旦治疗不足、低标准入院,就容易产生医疗质量问题;而术式升级,如果不因病合理施治,虽然医院拿钱更多,但却伤害了患者,可能会发生感染或并发症的医疗事故。
在管理端,则主要表现为编码套高、编码套低、病程编纂、分解收费、串换项目、低标准入院、冲量行为、减少病患收治总量等等。
警惕医院不合理的绩效分配
不能让“人民医生”变成“人民币医生”
尤其需要注意,医院不合理的绩效分配带来的负面影响。
“有很多医院推行DRG付费以后,将结余和超支跟医生绩效绝对挂钩,更有甚者,只要科室里面有病组超支,整个科室的医生都要分摊这部分超支。”廖藏宜指出,这种做法相当于绑架了医生,让医生看病的时候还得去算账,将我们的“人民医生”变成了“人民币医生”。
“医院是要调整绩效分配方案来激励医生规范临床行为,但不合理的、过度的绩效激励,就会迫使医生过度考虑超支和结余,就会干扰到正常的临床诊疗,他们可能会去研究套高、术式升级等异化医疗服务行为。”廖藏宜说,他个人非常反对医院采用绝对的绩效分配来过度引导医生,给医生制造焦虑感,干扰临床合理诊疗。
另外,还需注意一些不合理的辅助诊断和决策信息系统。“例如,将一些辅助诊断系统嵌入医生的诊断端,医生填写主诊断的时候,会提醒其可能入到哪个病组,大概费用是多少,可能超支还是结余,甚至会提醒医生,如何填写诊断会获得更多结余。这都会干扰医生正常的诊疗行为。”廖藏宜对健康界说道。
“很多异化医疗服务行为与医疗机构内部的管理有关。”廖藏宜指出,一切为了获得更多结余的不合理收费,如DRG付费后的少收或不收,都是异化医疗服务行为的典型表现。
责编|晗寒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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