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次质疑治疗后,家属掏出一张“保证书”,要求医生保证绝无副作用
导读
不信任医生,医生受损的可能是声誉,而患者受损的却往往是生命。
“医生,你就一句话,用这药到底能不能保证没有一点副作用?能不能完全治好?”10床老太的家属显得十分谨慎且紧张。
“这可不能给你打包票。治疗肯定是既有获益,同时也存在一定不良反应的,因人而异,但也别太担心,我们也有相应的对症处理方案的。”主任耐心解释道。
只见家属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张“保证书”,想让主任签字“保证”,给他母亲的化疗不能有一丝副作用!结果自然是被拒绝。
家属为什么会有如此举动?这还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一波三折的双下肢浮肿
时间回到老太太入院之前1个月,莫名出现的小腿凹陷性浮肿及酸胀,活动后出现乏力气促等种种症状。原本家人只觉得是老人的“老毛病”,并未在意,但近期频繁腹泻及体重下降,还是促使家属带着老太到急诊科就诊。
急诊门诊初步的抽血结果显示脑钠肽(BNP)明显升高,于是便以“心功能不全”收住心内科进一步治疗。
双下肢凹陷性浮肿,加之心脏生物学标志物(高敏肌钙蛋白I和BNP)的升高,首先会考虑到心源性水肿。该水肿的特点为首先出现于身体低垂部位,而颜面一般不出现水肿,水肿为对称性、凹陷性,同时可有颈静脉怒张、肝肿大、静脉压升高等右心衰竭的其他表现。老太太既往有高血压基础病,且此次活动耐量减退,查BNP升高,该病可能性大。
除此之外,老太太还有慢性萎缩性胃炎,肠功能紊乱,直肠多发息肉切除术后等既往病史,加之老太近期频繁腹泻,拉稀水样便,进食少,近半年来体重减轻10kg,营养不良导致下肢水肿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但病人的白蛋白并不低,最终考虑还是心功能不全所致,暂予呋塞米利尿处理。同时积极寻找水肿的病因。
经过利尿,患者复查BNP较前下降,双下肢水肿也已基本消退。完善冠脉CTA及心脏彩超未见明显引起下肢水肿的病因。此时,自身免疫方面疾病的可能性占据了上风。
眼看老太水肿渐消,症状好转,医生还在开新的检查。家属心里犯了嘀咕,面色不虞:“怎么病情都好转了,还不让我们办出院?还要做这么多检查,怕不是吃了回扣吧!”
不过,检查结果很快指明了病因方向,也让患者家属稍微冷静了下来。心脏磁共振:1.左室心肌增厚,伴室间隔及毗邻左室各壁广泛心肌纤维化,心肌淀粉样变性(A型)可能,请结合相关检查。2.动脉瓣及二尖瓣少量反流。3.心包少量积液。
患者的心脏磁共振提示心肌淀粉样变性可能。因此,根据疾病“一元论”,老太的症状也可以解释的通了:心衰及腹泻原因皆可能由淀粉样变累及心肌及胃肠道导致,并行骨髓穿刺活检明确诊断。果不其然,骨髓象提示:浆细胞增多,可见原幼浆及双核浆。
图源:作者供图
“选择性”听懂的家属
转入血液科后,继续完善骨髓组织病理诊断:浆细胞小簇分布,偶见一处淋巴细胞灶性分布,建议加做免疫组化。(CD5、CD20、CD138、CD56、Kappa、Lambda)进一步判断浆细胞。血液肿瘤免疫分型,可见异常浆细胞。请结合临床及其他辅助检查结果综合判断。血清游离入轻链(血):1313.64mg/1,Fk-F入比值:0.013。骨髓活检:单克隆浆细胞增值(比值约占35%),考虑浆细胞骨髓瘤(PCM,LAM型)。
有了这些佐证,大家感到胜券在握,接下来就是治疗了。
虽然,在医学方面,老太的疾病诊断已然明确,下一步便是制定化疗方案了。但家属似乎还没有缓过神来:怎么一开始住到心内科,没多久又给转到血液科,还说是得了什么血液肿瘤?绝症?
一时之间接受不了家人患病的情况,也不少见。主任特意留出午休时间和家属谈话,从疾病确诊到治疗预后,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话进行沟通。
一个多小时的沟通,我们发现家属其实已经理解目前老太的疾病情况了。但始终反复强调一件事:要求医生保证达雷妥尤单抗完完全全没有副作用才肯用。
“这种药这么贵,效果肯定很好吧?那用一次应该就能完全痊愈是吧?”家属询问着。
“药物肯定会起效的,但是也要进行规律周期性化疗才能控制病情进展。至于药物副作用是因人而异,不可能完全避免的,但我们也会进行相应对症预防和处理的,不用太担心。”主任回应道。于是乎,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被消磨的医者耐心:反复谈话,家属数次质疑治疗
经过了三天谈话五次的“磋商”,家属思考良久终于答应使用化疗药。
家属惴惴不安地守在办公室电脑旁边,看着医生开医嘱,眉头一皱说:“我看下面还有一千多的,为什么不给我们用?”
实际上,达雷妥尤单抗的规格有一瓶400mg和一瓶100mg的。前者一瓶需四千六百多,后者规格也要一千六。根据病人情况需要用400mg的药量。但价格与量是一致的,便解释道:“那是100mg规格的,用四瓶和400mg一瓶的价格是一样的,用一整瓶也是方便挂瓶。”
家属这才把指指点点的手收回。
药品取回后,家属却阻止护士挂药,急急忙忙冲进办公室,要求值班医生在发票和取药单上签字保证。
值班医生确认了药品名以及剂量后,签字确认药品是正常流程。但家属还要求写什么“保证无不良反应”?被拒绝后,家属悻悻而归,但紧张的情绪才刚刚开始弥漫。
一会儿又是老太太打喷嚏了,是不是和用药有关?一会儿老太太又咳嗽了,不会是药物引起的吧?
用药三天后,复查BNP 6047pg/ml,高敏肌钙蛋白I124ng/L。家属拿着手机上标红的检查结果,一直追问是不是前两天用了达雷妥尤之后才导致指标升高。但本来心肌淀粉样变性就会导致心功能不全。“之前说药起效没那么快,让我们耐心等着。结果不但没好,这指标怎么还越来越高?原来在心内科时才3000多。”
即便是解释这是原发疾病引起的,而且病情也会波动,在输液治疗中也会使心脏负荷增大,但同时也有利尿,密切关注出入量即可。何况已经比最高峰时降下来了。家属只好解释,是自己过于紧张了。毕竟是自己的亲人,关心则乱也不难理解。但三番四次的质疑治疗,过于敏感,也在一定程度上消磨掉医者的耐心。
好不容易化疗周期结束了,家属在出院前再次拉着主任谈了半小时,意思是,这次化疗有点“不适”,能不能就用这一次药?并表示不是经济问题,主要是担心药物副作用。
主任表示:自己已经把用药的利弊告知的很清楚了,至于是出于何种原因,继续治疗或就此暂停,都由患者和家属决定,但不论做什么决定,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医生是这样,患方也如是。
分崩离析的医患信任
有不少临床研究都指出:患者依从性越好,恢复越好。那如果这事这么好,为什么医生不可以直接做决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规角度而言,医生并没有替病人做选择的权利,只能客观讲述病情,提供各种可行治疗方案,并阐明其利弊。再由患方来决定治疗与否,以及选择何种治疗方案。虽然医生有一定干涉权,但仅限于抢救危重患者等特殊情况下,也不能越过患方自身的意愿。
频频出现在临床工作中的偷偷录音、录视频;做完操作不认账,悄悄藏起知情同意书;甚至爆发肢体冲突……凡此种种,最终只能造成医患双方的伤害。
责任与权利相伴而生,有选择治疗的权利,自然也要承担其相对于的风险。这本无可厚非,但临床中,总是会有人拒绝承担风险或者希望把风险完全转接到医疗机构。这也加剧了如今仍旧紧张的医患不互信。
对待这种一个问题反复纠结询问的患者家属,医生们必须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治疗把握,方能达成治疗共识,但是也不能勉强。期望值要求过高的患者,则更需一分耐心与慎重。毕竟,知情权是患者的,但不能替代患者做决定。
不信任医生,医生受损的可能是声誉,而患者受损的却往往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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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阿泰 亦一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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