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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娅,判了!
1月23日下午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
演员佟丽娅名誉维权案一审宣判
被告杨*尧须在“数码之家”网站中
连续三天公开发布致歉声明
据星权律师事务所公众号消息,2024年1月5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演员佟丽娅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宣判。
被告杨*尧通过其经营的“数码之家”网站(备案域名为shumacn.com)发布了一篇针对佟丽娅女士的文章,文章中含有凭空捏造、毫无事实依据且具有严重诽谤性质的不实言论,试图通过贬损佟丽娅女士人格的手段达到吸引公众关注、提高网站流量的目的。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被告杨*尧的行为构成对佟丽娅女士名誉权的侵犯,被告杨*尧须在“数码之家”网站(备案域名为shumacn.com)中连续三天公开发布致歉声明。
该事务所还公开了被告杨*尧的致歉信。
随后,佟丽娅工作室转发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的官博回应:“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造谣者我们绝不姑息。本工作室将持续对造谣诽谤内容进行取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佟丽娅 女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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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红星新闻 律师事务所官博 当事人账号
编辑:许笑
校对:杜晟二审:陶亮
三审:徐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