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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被执行死刑!
2月29日,记者获悉,湖北黄石持斧杀妻案凶手余某斌昨日被执行死刑。
29日,被害人阚某芳的姐姐介绍,执行死刑前一天父亲接到了法院的短信通知,自己今天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打电话确认了消息属实,她表示:“我们等了好久,妹妹可以安心地走吧,安心地去了。”
余某斌与阚某芳2014年3月结婚,育有2女,婚后阚某芳长期遭受丈夫家暴。2020年5月,阚某芳向法院起诉离婚。因夫妻离婚涉及财产评估,2021年1月8日下午,法院工作人员到其位于阳新县的家里查看房产离开后,余某斌携带斧头在电梯口堵住阚某芳并实施暴力,3天后,阚某芳因伤势过重身亡,殁年36岁。
阚某芳曾经留下的遗书
2022年3月3日,黄石中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上面有段话详细讲述了2021年1月8日的案发过程:被告人余某斌归案后,对主要犯罪事实予以供认,交代“关于杀人动机是因阚某芳要离婚,又要将房子进行拍卖,觉得很气愤,为了泄愤,案发当天在电梯口以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斧头放入背包内,背着携带斧头的背包找到阚某芳后,持斧头猛砍她头面部及身体”的事实。其供述,余某斌知道用斧头砍头部会造成重伤甚至死亡的后果。阚某芳要离婚是因余某斌先后对其四次实施家暴。
2022年3月,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余某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2年11月2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余某斌长期对身为妻子的被害人实施家暴,被害人迫于无奈提出离婚后,其不能正确对待,为泄愤在公共区域对被害人以利斧砍杀的方式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余某斌杀人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虽然余某斌犯罪后主动打电话报警投案,归案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余某斌及其辩护人提出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出庭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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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洁校对:陈洁琪
二审:方跃镇
三审:曹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