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秋季学期2020级和2019级移动高本班学生返校安排及相关防疫要求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防组【2021】9号)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调整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2020级和2019级移动高本班学生返校安排,现将有关调整后学生返校安排及相关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错峰返校安排
学生按原校历安排于8月30日正式开学但不返校,具体调整安排如下:
1.8月30日-9月3日(第1周)全体学生开展线上教学。
2.9月4日-5日学生分两批返校:9月4日原校本部上课的2020级学生和2019级移动高本班学生返校,9月5日原江门校区上课的2020级学生返校。
3.9月6日起,全体学生开始线下教学。
二、防疫要求
1.加强人员管理
(1)暑假期间所有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省,原计划组织离粤的活动,尚未出行的原则上取消。所有师生员工于返校前14天(即8月21日起,下同)务必返回省内居住地,减少外出与聚集,开展自我健康管理,返校前14天学生通过“粤省事”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教职工通过微信“每日健康情况打卡”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当前至开学时,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推迟返校,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到低风险后或按防控要求健康管理后方可返校,所有外省来(返)粤师生员工抵粤后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各部门、二级学院动态掌握师生员工中高风险地区和封闭、封控管理区域旅居史、被疾控部门排查属于密接者、次密接者等情况,有相关情况的师生员工(含派遣制、外包人员、实习生)应当立即主动向本部门、学校防疫小组及本人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学校及社区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做好涉疫师生的关心关注和心理疏导。
(3)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学生暂缓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后,凭健康码绿码、行程卡以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经所在院系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4)各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掌握师生员工动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加强校园管理
(1)按照“四精准”“六分”“一独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学生(含新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保证返校的师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
(2)由后勤部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综合办配备充足的疫情应急物资和设施,安保部做好值班值守安排,充分做好可能出现的疫情应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应对。
(3)严把校门关,严格执行进出校登记制度,入校人员进校时要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
(4)按规范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做好场室通风、清洁和消杀工作,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3.近期来(返)粤返校师生员工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规定。
(1)高风险地区来(返)粤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
(2)出现本地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来(返)粤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
(3)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粤师生员工,需按要求开展“7+7”健康管理(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粤师生员工,需按要求开展“三天两检”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5)出现本地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粤师生员工,需按要求开展一次核酸检测+14天自我健康监测;
(6)所有外省来(返)粤师生员工,抵粤后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好涉疫师生的关心关注和心理疏导。
4.强化自我防护及健康监测。强化“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师生自律责任。教育引导师生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主动遵守属地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流调排查和管理。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