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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学校(含分公司,下同)2023年寒假自1月7日(星期六)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生:2023年1月7日(星期六)至2月5日(星期日),共30天,2月6日(星期一)正式开学并开展为期一周的线上教学,2月11日-12日分批返校,2月13日起开展线下教学。1.校本部(计算机学院、移动通信学院):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返校。2.校本部(经济管理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返校。3.江门校区:2月11日-12日返校。二、教职员工:2023年1月8日(星期日)至2月5日(星期日),共29天。2023年1月7日(星期六)上班,2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班,有工作任务的人员根据业务及工作需要安排休假。责编丨林欣燃初审丨蔡孟妍复审丨罗宽裕复审丨黄立烽来源丨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