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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寒假有关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学校(含分公司,下同)2023年寒假自1月7日(星期六)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2023年1月7日(星期六)至2月5日(星期日),共30天,2月6日(星期一)正式开学并开展为期一周的线上教学,2月11日-12日分批返校,2月13日起开展线下教学。1.校本部(计算机学院、移动通信学院):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返校。2.校本部(经济管理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返校。3.江门校区:2月11日-12日返校。二、教职员工:2023年1月8日(星期日)至2月5日(星期日),共29天。2023年1月7日(星期六)上班,2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班,有工作任务的人员根据业务及工作需要安排休假。
责编丨林欣燃
初审丨蔡孟妍
复审丨罗宽裕
复审丨黄立烽
来源丨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