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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致5人死亡!海南交警公示未佩戴头盔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总有人为不戴头盔

找各种借口开脱

但你们知道吗

驾乘摩托车、电动遇到危险

头盔是保护你的最后一道防线


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现公示近期5

涉及未佩戴头盔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遵规守法

远离交通事故

▼▼▼

案例一

2023年10月12日21时,在海南省某市县城区道路,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单方事故,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死亡。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

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应当佩戴好安全头盔、保持注意力集中,特别是在夜间行车,更应当注意路面环境,谨慎驾驶!



案例二

2023年10月16日8时,在海南省某城镇广场路段,发生一起小型客车与三轮电动车相撞的事故,事故中三轮电动车乘车人死亡,死者为66岁老年人。三轮电动车方存在逆向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

无论驾乘摩托车还是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都应该先佩戴好安全头盔。此外,在行驶过程中不能为了贪图一时方便而逆向行驶,这种“反其道而行”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



案例三

2023年10月17日20时,在海南省某市县城区道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小型客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事故,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死亡。电动自行车方存在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

骑行电动自行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各行其道,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不与其他车辆争道抢行。同时,骑行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



案例四

2023年10月21日11时,在海南省某市县国道G361某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货车与普通摩托车相撞的事故,事故中摩托车乘车人死亡。摩托车方存在未确保安全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

驾驶或者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均须佩戴安全头盔。驾车过程中,要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周围路况,遵规守法,安全行驶。



案例五

2023年10月14日0时,在海南省国道G361某路段,发生一起小型客车和摩托车相撞的事故,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死亡。摩托车方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比例下降,死亡率下降。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可以在遇到危险时最大程度

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但需要注意的是

部分摩托车驾驶人

电动自行车骑行人

为了应付交警的检查

假假戴个头盔“滥竽充数”

这样并不能起到保护的效果

▼▼▼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

海南交警在此提醒各位

驾乘摩托车或者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

请务必牢记

正确佩戴头盔


来源:海南交警

审核:符海涛 龙继涛
编辑:符永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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