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
海南自然灾害风险研判报告
11月1日,省三防办、省减灾办、省森防办、省应急管理厅(省灾害监测预警中心)会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务厅、省气象局4个单位开展2023年11月自然灾害风险研判。研判情况及防范建议如下:
一、预测预报情况
(一)气象灾害风险:预计11月将有三方面气象灾害风险:一是热带气旋。预计可能有1个热带气旋影响本省,对本岛无明显影响。二是区域性暴雨过程。预计我省出现区域性暴雨过程的可能性较小,但西沙、南沙群岛、本岛中部和东部地区月雨量110.0~210.0毫米,其余地区35.0~110.0毫米,各地降雨较常年偏多约20%为主,主要降雨时段在上旬后期至中旬前期、中旬后期、下旬前中期。三是气象干旱。预计我省个别市县可能发展为轻到中度气象干旱。
(二)森林火险:预计11月本岛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以1~2级为主,中旬和下旬部分地区部分时段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可达3级。其中11月1日~10日,全岛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1~2级。
(三)水旱灾害风险:11月1日8时,全省水库蓄水量为63.85亿立方米,占正常库容74.2%,较多年同期偏多7.5%,但目前三亚、琼海、东方、澄迈、临高、昌江、乐东7个市县蓄水量仍较多年同期偏少,如果后期无有效降雨增加蓄水,部分水库灌区、局部地区冬春季可能会出现用水紧张。
预计11月,我省三大江河及中小河流站点将出现明显落水过程,并逐步进入枯水季节,主要江河和中小河流超警可能性不大,发生流域性(区域性)洪涝灾害的可能性较小,但如局部发生强降雨,部分中小河流仍存在较大涨水可能性。
(四)海洋灾害风险:预计11月有两方面海洋灾害风险。一是海浪。受台风或冷空气与台风共同影响,南海将出现2~3次4米以上的灾害性海浪过程,较大可能出现在上中旬。二是天文大潮。11月1日至6日、15日至21日和28日至30日海南岛沿海将出现3次天文潮高潮位过程,海口市秀英岸段、东方市八所岸段、澄迈县马村岸段、昌江县海尾岸段、琼海市博鳌岸段、文昌市清澜和翁田岸段、乐东县莺歌海岸段、三亚市三亚岸段的天文潮位较高。
二、防范措施建议
(一)做好台风和海洋灾害防范工作。一是密切关注台风、海上大风和海洋预报预警,重点关注台风、海上大风对海上作业安全的影响,及时向各类船舶发布防范提醒信息,做好海上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台风和海上大风影响期间,及时提醒作业渔船驶离受影响海域,督促指导渔船根据指令及时回港避风、撤离人员上岸,做好港内渔船锚固等安全措施,加强渔船渔港的巡查管控。三是提前加固防波堤、水闸、港口码头、海产养殖等工程设施,台风影响期间,视情停止乘船观光等水上休闲娱乐活动。
(二)做好暴雨防范工作。一是暴雨期间,密切关注预报和预警信息,加强山洪、地质灾害、农业生产风险研判和预警发布,做好在建工程、城乡低洼易涝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江河水库水闸、漫水桥(路)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排查巡查,重点加强中小河流、中小水库的安全巡查,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二是强化水库安全管理,消除工程隐患,重点防范局部强降雨可能对病险水库、在建工程等带来的安全风险,强化水库科学调度。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重点地区重点河段防洪安全、山洪灾害和城市内涝,提前落实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天文大潮影响期间,如有持续性降雨,重点防范天文大潮和持续性强降雨共同影响雨水下泄造成低洼地区积涝的情况。
(三)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一是要及时抢收成熟晚稻、在田蔬菜等农作物,疏通沟渠、加强农田排水能力,减轻暴雨洪涝对晚稻等作物的不利影响。二是抓住晴好天气开展冬季瓜菜备耕,抢抓农时,加快种植进度。三是加强生产培训指导,克服不利天气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降低灾害损失。
(四)做好干旱和森林火灾防范工作。一是着眼长远,提前谋划,做好供用水计划,特别是蓄水量较少的市县和水库,要利用降雨的有利时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水量,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二是做好森林火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强化农事用火、民俗用火以及涉林景区景点火源管理。
【温馨提示】
发生突发事故时,根据事故类型第一时间拨打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或拨打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值班电话0898-66771111、667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