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海南拟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政策,4月至9月、10月至次年3月峰平谷时段这样划分→

记者从海南省发改委获悉,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该委研究拟定了《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区分了迎峰度夏与非迎峰度夏两个阶段,保持峰平谷各8个小时和电价标准不变,只对峰平谷时段划分进行调整,旨在引导电动汽车用户安全合理用电,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征求意见稿》明确

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

工商业用电类别的

各时段价格计算方式保持不变

只对峰平谷时段划分进行调整

根据每年电网运行负荷曲线特性

分为迎峰度夏和非迎峰度夏两个阶段:



迎峰度夏阶段为4月至9月,调整后峰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16:00—24: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0:00—02:00、10:00—16: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2:00—10:00。


非迎峰度夏阶段为10月至次年3月,峰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16:00—24: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8:00—16: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0:00—08:00。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征求意见稿》

还结合海南城市公交运营特性

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

同样根据每年迎峰度夏

电网运行负荷曲线特性

分为两个阶段调整:



第一阶段为10月至次年3月,该阶段仅对谷时段进行拆分,调整后峰时段为16:00—24:00;平时段为06:00—12:00、14:00—16:00;谷时段为00:00—06:00、12:00—14:00。


第二阶段为4月至9月,该阶段与原政策保持不变,峰时段为16:00—24:00;平时段为08:00—16:00;谷时段为00:00—08:00。



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以及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反馈。电子邮箱地址为:jgc_fgw@hainan.gov.cn;邮件联系地址为: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702-1,邮编:570203。


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审核:符海涛 龙继涛
编辑:王英曦

更多新闻

今日辟谣(2023年12月4日)

急!2名乘客在高铁上遗落近3万元现金,工作人员帮找回

绿色生活始于点滴 禁塑从我做起

田志强主持召开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成果研讨交流会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讲座 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有理 有度 有物   美食 美景 美文!

长按下方二维码,即刻下载家园琼海客户端


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琼海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