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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涉法检系统
6月14日下午,为期两天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张志超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李爱君(女)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李爱君(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崔玉文(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夏志阳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胡腾云(女)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韩丹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张雨青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闫立海、钟诗蔚(女)、张娟(女)、曹钟允(女)、樊琴亚(女)、马芳(女)、王庆辉、孟如歌(女)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珍祥、韩晓帆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薛薇(女)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南京市钟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罗海晖(女)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黄晓非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莉(女)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焦其军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内容来源:南京日报全媒体记者 许琴
内容编辑:南京日报新媒体编辑 刘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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