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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岁老妈去世遗产一万四,想取钱先证明你妈的妈真的死亡了!

2017-03-10 帮女郎帮你忙 帮女郎帮你忙AHTV

合肥的郑大哥今年53岁,去年办完母亲的后事,才发现老母亲留下一万四千块存款,工作人员告诉他,想要取出钱先证明他妈的妈,也就是他已经去世四五十年的外婆,真的死亡了。



93岁老母亲去世 留下一万四


郑大哥的母亲去年过世,走的时候已经93岁高龄了。当年拆迁的时候,母亲达到60岁的标准,享受了国家补贴的拆迁生活保障金,一存就存了一万四千块。母亲走后,子女们就想把这存款里的钱给取出来。




卡没激活过 要么本人来要么去公证




到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郑大哥,因为他的母亲办了卡之后没有激活过,所以,第一次取款必须要本人到场。母亲已经去世,咋到场?郑大哥那个捉急,工作人员就指引郑大哥先去做个公证,才能取出钱。




公证可以  先证明四五十年前去世的外婆真去世了


而公证处的公证,郑大哥至今都没有办好,就因为工作人员说他缺少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当时,郑大哥的内心也是崩溃的......


要证明93岁老母的父母确实已经死了?四五十年前的事我不知道啊!怎么证明?



去世多年难寻踪迹,到哪去开证明?


郑大哥说外公外婆四五十年前就去世了,自从他记事起就没见过外公外婆,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不记得。更不要说,如今,外婆外公家里也都已经拆迁了,去找都找不到,就连了解情况的亲戚们也都不在了,他真的不知道该去哪里开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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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公证处的这一要求,到底合不合理呢?

记者咨询了金牌帮帮团律师李仁宝。


律师:公证处要求合理


原来啊,郑大哥的母亲去世了,这银行卡里的钱,只能当做母亲的遗产来处理。也就是说,要取这笔钱,还在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必须出席,已经去世的,则需要出具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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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李仁宝:按照我国的《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和父母。公证处在做公证的过程当中,需要当地的居委会、街道,包括派出所来开具相应的死亡证明。





辗转多地,终能出具死亡证明


郑大哥回忆道,外婆外公原来应该是住在肥西县丙子乡,后来经过区划调整,丙子乡被并入了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于是,记者带着郑大哥找到了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办事处。



说来也巧,联系了一圈,辖区三十庙社居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了解郑大哥家的情况,可以给他出具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



终于,郑大哥拿到了外婆外公的死亡证明。


文章来源:《帮女郎》

本期编辑:俞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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