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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司机一个动作,车门成“凶器”,负全责!
停车、开门、下车
看似简单动作
稍有不慎
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5月13日17时25分许,沈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安文街道南园路(南园初中前路段)门口停车开关车门时,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陈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及两车轻微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认定,沈某驾驶机动车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何避免“开门杀”呢?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01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01经过车辆时减速慢行
停车开门需谨慎确保安全最重要
▲“磐安防疫”自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