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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助!可入编!磐安培养30名高层次卫生人才

磐安广电 2024-01-19


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2022〕74 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培养30名磐安籍高层次卫生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名额2022年磐安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分数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被一段医学院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录取的考生,按被录取者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培养30名。

医学类紧缺专业是指(下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眼视光学)、耳鼻咽喉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二、学费补助每学年补助3万元,五年制共补助15万元;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的继续给予补助。现已在一段医学院校就读医学类紧缺专业且自愿补签回磐服务协议,可享受同等助学补助,2021年及以前享受2万元/年,2022年开始享受3万元/年。
三、招录程序1.按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程序:填报志愿、被医学院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录取。
2.2022年8月26日前考生执《录取通知书》和高考成绩证明到县卫健局人事监察科报名、登记备案。
3.签订《磐安县培养高层次卫技人才助学协议》,发放助学金。
4.培养受助生毕业后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卫健局确定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入职。
5.培养受助生在毕业后三年内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按省卫健委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派送参加规范化培训,且须在三年内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培养受助生按有关规定报县人力社保局办理入编(员额报备)手续,三年内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四、服务期限培养受助生在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受助时间超过五年的硕士和博士毕业生,其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受助时间。
五、违约责任培养受助生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前提出离职、辞职等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时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1.按比例退还不足最低服务年限部分的助学金;
2.退还规范化培训期间已享受省财政核准的生活补助3万元/年;
3.承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部分的违约金4万元/年。
六、其他有意者向磐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监察科咨询和预报名。联系电话:84662013。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8日



编辑|吴佳

初审|楼俊俊

终审|胡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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