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人注意,已经开始!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磐安县医疗保障局发布《磐安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缴费通告》,有关事项一起来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磐安县城乡居民、学生、领取磐安县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2.“金惠保”缴费对象为磐安县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01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63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财政补助11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23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财政补助1100元。
02“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03中小学在校学生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可以选择三档个人缴费标准为630元/年(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也可选择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2350元/年(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中小学生在学校参保享受三份满三年“金惠保”选缴保费待遇。
04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孤儿、困境儿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持证重度残疾人和持证精神病患者、劳动年龄段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学生等,由政府全额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孤儿、困境儿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持证重度残疾人和持证精神病患者、劳动年龄段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困难学生的3份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25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银行窗口、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可签约银行: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
01
首次参保人员,由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
02参保人员如需变更档次,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登陆“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内完成,或者在税务批扣前到属地乡镇、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03“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均可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
1.“金惠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30元或235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银行代扣缴费人员存在未同步扣款情况。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
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优先从共济人历年个人账户扣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要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直系亲属缴纳“金惠保”保费的,需要先做好“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通过浙里办-浙里医保-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办理)。
4.“金惠保”查询渠道: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下划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我要投保”-“申报记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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