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唐毅亮相代表通道 !这席话振奋人心
聚焦内蒙古两会
聚力新阶段 奋进新征程
1月27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通道”开启,代表们走上通道,面对媒体记者和镜头,谈民生、传民意、话发展,句句走心精辟,话语间充满奋进的信心。期间,自治区人大代表、乌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唐毅围绕我市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回答记者提问。(视频4分30秒)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那么乌海目前的情况是怎样的?
自治区人大代表、乌海市委副书记、市长 唐毅: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和深切期望,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抓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抓发展的头等大事,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治理、精准施策,在“净水、护蓝、增绿、治本”上多措并举,强化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的生态文明建设,坚决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学好用好民法典
(104)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十五章 地 役 权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五条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第三百七十六条 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快乐的校园生活~
来源/乌海广播电视台编辑/杨梦珂校审/刘之爽
大家都在看
■ 近期如何进出乌海火车站■ 近期外地飞乌海,安全吗?■ 刚刚!乌海方舱医院初步确定建在……
投稿邮箱 whsrm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