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应急丨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
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鉴于近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利益驱动下胆大妄为,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采取造假、售假等方式伪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有的甚至和一些培训考试机构勾结,采取欺骗的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严重危害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严厉打击伪造、倒卖、骗取特种作业证等各类违法行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六个方面内容:一是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或其承包、承租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检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持过期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三是生产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和台账的行为;四是特种作业人员以不正当手段,采取假培训、替代考试等行为骗取特种作业证行为;五是既不在户籍所在地,也不在从业所在地,从第三地违规骗取或购买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六是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等环节不规范、不科学,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0年11月开展,到2020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11月1日—15日)。指导各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各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考试机构对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查整改。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20年11月16日—12月15日)。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企业和培训考试机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不合规证件进行坚决清理整顿,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三是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切实提升安全培训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