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防控工作,自11月10日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派出6个督导检查组,赴18个重点省份对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一检查组在检查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时发现——
■ 记者 高文静
11月20日,在山东省东营市,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第一组对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不到半天时间,检查组就发现了多项问题隐患。
作为中国企业500强的山东金岭集团下属的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始建于2008年,注册资金7.2亿元,是一家以热电联产、基础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大型企业,现有员工1100余人,也是东营市同时涉硝化工艺和氯气生产的企业。走进该企业液氯储罐厂房,记者看到一排排的银色液氯储罐。第一检查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危化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孙广宇询问:“有多少个液氯储罐?”“挺多的,大约有20个。”1名员工回答。孙广宇立即说道:“从风险管控的角度来讲,液氯储罐不是越多越好,而是根据企业实际生产能力,来确定储存的容量。”“我们建厂时设计了20个,实际使用的是4个到6个罐。”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曰森边解释边安排员工进行整改。为了进一步检验企业应急响应情况,孙广宇让该企业启动了液氯泄漏事故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员工拿来一小瓶气体,对着探测器检测口拧开气瓶盖,气体出来后,探测器发出声光报警。持续了几分钟后,探测器报警还没停。“为什么探测器还在响?”孙广宇问。员工回答:“可能需要一个过程。”3名员工手忙脚乱地操作20分钟后,探测器还是在响。“总阀门都没开,真空吸收装置怎么能起作用?”孙广宇提醒道。一旁的员工听后点点头,但直到检查组离开,探测器还在响。一旁的赵曰森表示,员工太紧张,总阀门忘了开,今后一定大力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检查组专家嵇建军发现,该企业液氯储罐后面负压吸氯软管控制阀是手动开关,没有做到与泄漏报警形成联锁。他找来1名员工询问,该员工一口咬定是自动开关。“自动开关、手动开关都分不清,怎么巡检?”检查组专家指出,“你们开阀门的通道上有管线和围堰阻挡不畅通,不利于应急处置。”专家还指出,该企业既涉及硝化工艺又有液氯生产,但仅对硝化工艺部分开展了自查,企业未能提供出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通知要求对液氯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开展自查的相关材料。令检查组担忧的,还有在液氯储罐厂房外门口设置的排风、进风口通道,上下两排,近20个,均为敞开式。一旦液氯储罐发生泄漏,有毒物质会扩散至厂房外引发中毒事故,且氯气吸收系统没有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联锁,存在很大风险,应尽快按照《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中关于液氯储罐仓库必须密闭并设置联锁的要求进行改造。来到液氯装卸站,检查组专家蔡明辉发现地面没有设置有毒气体探测器,便登上大约2米高的平台查看情况,却发现平台上设置了有毒气体探测器。他指出,探测器的安装高度要距离地坪(或楼地板)0.3米至0.6米,该企业这样做完全不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在会议室查资料时,检查组成员刘洋发现,今年4月28日、5月20日的两次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上都指出受限空间警示标识缺少的问题,企业对隐患问题并没有做到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同时,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整改复查意见书上,检查组还发现不到半年时间内,相关部门对该企业检查了9次,隐患查出不少,其中不乏依法应予以罚款的隐患,但没有一次罚款,仅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在氯甲烷罐区,检查组消防专家周广连正在认真地查看消防系统。“你们的氯甲烷罐区消防系统存在严重缺陷知道吗?”周广连边走边说。陪同的员工看看设备,摇摇头表示不知道。周广连指出,4台甲醇罐共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但4个泡沫混合液控制阀均安装在防火堤内储罐外壁上,并处于常开状态,泡沫灭火系统一旦启动,泡沫混合液将同时流向4个储罐。这既可能导致事故罐因泡沫混合液不足而无法灭火,又污染了其他储罐的产品。听到这里,员工佩服地点了点头。专家还发现了一系列隐患,比如,柴油消防泵组储油量严重不足,水泵出水管上手动控制阀处于未完全开启状态。专家表示,这些隐患可能导致装置区消火栓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水量供应和工作水压不足。在装置区,打开泡沫消火栓附近的消防器材箱,记者看到里面有2盘消防水带、1把直流水枪及贴在箱子中间的消防器材点查表。1名员工说:“我们一月检查4次,每次检查完都在表上打个勾,表示已检查完毕。”专家指出,配置的消防器材与实际需要不符,部分泡沫消火栓没有配置泡沫枪;个别泡沫消火栓配备泡沫枪与系统不配套;器材箱内配置的消防水带潮湿发霉。专家还发现,在装置区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详细完整描述出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物理位置信息,不便值班人员迅速辨识事故位置信息。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也是专家发现的一大隐患。比如,消防泵组的管理工程师已调离岗位,但相关设备操作规程上的责任人未作相应调整;重点部位、设备的检查记录表内容不能完整反映应查内容。对于一家同时涉及硝化工艺和氯气生产的企业,半天内就查出多项安全隐患,孙广宇很是担心。为此,他对地方政府和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希望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刻认识液氯、硝化反应的安全风险,提高对重大风险管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引进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希望山东省应急管理部门认真督促企业对照问题隐患清单立即整改,举一反三查找同类问题,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还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法处罚,强力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二检查组在四川眉山、泸州检查发现——
■ 记者 唐华
11月19日至20日,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第二检查组来到四川省眉山市、泸州市,对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青龙油库、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开展检查。19日上午,检查组一行来到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厂区,一幅“让安全成为我们的习惯,让我们的习惯更加安全”的标语非常醒目。公司在厂区内新增了20多个洗眼淋浴设施、空气呼吸器、16套重大危险源区域的防爆视频监控,按标准更换了工艺管线设备和新介质流向标识,完善了生产现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喷淋和报警设施。该公司主要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硝酸、硝酸铵、尿素、三聚氰胺、硝基复合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该公司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在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针对各级检查组和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行再细化再落实,不断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该公司针对硝酸铵溶液罐区安全距离不足,未对罐区进行定量风险评估的问题,已严格按标准规范重新设计、建设,并将硝酸铵溶液储槽及配套设备设施搬迁至安全地点;针对硝酸铵中转库未见明确标识表明允许存量的问题,已重新按规范制作告知牌,标明允许暂存量。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前两轮专项检查发现的16项问题隐患、自查发现的36项问题隐患、“一企一策”4项整治措施以及其他6项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该公司还存在液体硝酸铵储槽放空管直接放空、游离氨排入大气等问题,当即要求该公司立即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进行整改。检查组组长张兴林指出,安全生产工作永远都是新起点,要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精准施策,尽快提升安全管理效能,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形成各级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开展“消企合作”“消地合作”,严把企业入门关,实现安全发展。11月19日下午,检查组一行来到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青龙油库。“你们设置了哪些联锁?为什么交接班记录只显示有2个人?报警记录的处置时间为何还早于发现隐患的时间?”在调度监控室,检查组人员一边查看油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卡、交接班登记表、安全巡检登记表、危害识别与风险管理台账等资料,一边询问现场工作人员。面对检查组人员的连续提问,工作人员显得较为紧张,始终未能针对上述问题给出合理解释。经过详细检查后,检查组发现该公司存在罐区风向标设置有盲区、交接班记录不规范、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记录不规范、罐区内的调节阀和压力表部分无信息卡等问题隐患。检查组严肃地指出了这些问题的危害,现场对相关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将有关问题反馈给当地省、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及企业。同时,检查组要求企业对自查、专家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抓紧落实、举一反三;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将其转化为适合企业安全发展的检查表单;集中力量,归纳总结,突出重点,提高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的管控能力。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现场表态,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全面按照检查组提出的要求,落实所有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工作中的一些小细节,全方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我们将严格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不定期对该公司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帮助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严明宇说。11月20日上午,检查组来到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工作,经仔细查看资料、现场核验等方式,检查组发现该公司已对第一轮、第二轮专项检查提出的14项问题隐患,按照“一企一策”的8项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同时自查82项问题已整改完成72项,还有10项正在整改中。随后,检查组对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对硝化反应专家指导服务时提出的42项整改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已完成整改28项,其余14项除一项涉及人员学历提升外,将在年底前完成。同时,检查组发现该公司还存在硝化8车间二楼存放的“白炭黑”物料无安全技术说明和安全标签等问题。针对19日至20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检查组已将有关问题反馈当地省、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及企业,要求立即整改,并指出企业一定要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认真研究和细化“三个目录”,与各级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高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第三检查组在检查贵阳中精科技有限公司时发现——
■ 记者 高峰
11月19日,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第三检查组在贵州省检查时,抽查了贵阳中精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贵阳市清镇市,是2012年清镇市招商引资进驻的一家民营企业,生产手性化学品、丙硫唑,生产环节使用液氯。面对检查组的提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却对专项整治情况只字未提,看似有板有眼的汇报材料通篇都是企业工艺流程的介绍。走进厂区,处处充满刺鼻难闻的味道,现场更是令人触目惊心。“不讲专项排查治理情况,只介绍工艺流程,再加上汇报材料是临时拼凑的,企业很可能没有开展自查,更谈不上整治。”听完汇报后,检查组成员当场指出问题。在氯化工艺等危险工艺作业区,检查组成员发现,生产流程都是手工操作,没有自动控制系统,且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临时场地内存有大量桶装二氯甲烷、醇基压滤液等物料,厂房设计和防火等级均不达标,配置的灭火器也锈迹斑斑,早已过期(见下图)。
“液氯库房风险有哪些?配备的应急器材如何定期维护保养?氯气滤毒罐定期称重的台账记录有没有……”面对检查组成员的提问,液氯库房作业人员一头雾水,答非所问。检查组发现该企业液氯库房内氯气检测报警器一级报警值为5ppm,二级报警值为10ppm,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液氯尾气吸收塔碱液槽液位计无法有效示数;现场操作演示时,液氯汽化岗位员工在有人协助情况下,还倒背了空气呼吸器。除此之外,该企业废料库房杂物和中间产品混合堆放,现场既没有告知也没有警示标识,场面一片混乱。总图标注的甲基乙酰胺储罐,现场罐体标注的是氯甲酸甲酯储罐,实际储存物料却为冰醋酸。“企业员工都不知道企业的风险在哪里,不经过正规设计,随意变更设备设施,完全是无知者无畏。”一名检查组成员说。检查组共查出21项隐患,当即要求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由企业联系相关设计评价单位开展全面设计诊断和评估,重新核实厂区总图等设计资料,厘清企业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及控制要求,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产。11月20日,清镇市应急管理局向该企业下发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活动;同时向该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对检查组查出的问题于2020年12月20日前整改完成,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后,方可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