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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河南这么干!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南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从党政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四方面狠下功夫,纵深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在全省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大格局。



党委政府齐抓共管

“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交办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抽查检查中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性、根本性重大隐患问题,以及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中出现的推诿扯皮、久拖不改等,由省纪委监委专项办挂牌督办。”8月16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河南省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联合印发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明确提出上述要求。

纪委监委参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只是河南省委统筹全省上下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举措之一。专项行动开展之初,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王凯分别作出安排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确保工作“跑在事故前”,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底线。

针对此次专项行动,河南省安委会成立由相关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组织由副厅级领导干部任组长、57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9个综合抽查组。各地积极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研究部署,成立由政府或部门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机构统筹指导。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专项行动,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主动担当,坚决守好安全生产“责任田”,将“三管三必须”落到实处,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郑州市充分运用帮扶指导、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约谈、重点管理等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有力促进监管责任落实。洛阳市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7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各级政府部门4类追责情形和县区政府3种追责情形,全面压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责任。

各地各部门积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优秀典型做法,推广典型经验;总结典型问题,加大违法公开曝光力度。许昌市委市政府划拨专项宣传经费12万元,在当地媒体开设专栏,通过“政媒”联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创新举措推动落实

此次专项行动中,河南省在全国总体方案基础上细化实施方案,实行“领导+专家”方式,综合抽查组每组配备2名专家、2名记者共同开展综合抽查。在确定专项行动大方向后,河南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积极推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

在创新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方式方法方面,许昌市探索“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实行“党政督导+专家检查+纪检监察+媒体监督”,聘请专家并邀请纪委监委同志、新闻媒体人员参与专项行动,推动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问题。信阳市推动异地交叉检查,坚决杜绝请托说情、破解执法难题。

为推动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落细,新乡市创新建立专项行动协同办公平台,实时在线填报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周排名、月通报。南阳市向该市分管领导发提示函,提醒做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落实“一岗双责”。周口市在全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基础上,增加农机、涉水两个重点行业领域,一体推进安全生产专家咨询常态化,提醒、交办、督办常态化,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常态化。

各部门积极出实招、出真招。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实施大数据分析研判,精准开展专项行动;省民政厅建立全省民政系统“日巡查、周例会、旬调度、月通报、双月督导、按季排名、半年小结、全年总评”安全管理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压紧压实企业责任

企业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河南省积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方面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方面要求企业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

根据《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河南省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试行)》等规定,该省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上。

8月18日至19日,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淇滨区、鹤山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召开工贸企业专项行动警示提醒推进会议,要求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会。

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迅速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或者暂时难以整改的,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紧急预案。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河南省各地各部门强化现场检查执法,对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专项行动与严执法相结合。

结合河南省安全生产大培训大练兵活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喊口号、假重视,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若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则依法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则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区也保持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整治重点问题隐患的高压态势,坚持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同时,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上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截至目前,河南省安委会成立9个综合抽查组,省级行业部门成立66个行业领域督导检查组,各省辖市成立179个市级督导检查组,9744名检查人员共检查企业429568家,发现重大问题隐患3451处,已完成整改3134处。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常万琦说:“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杜绝遇到关键问题绕着走、走形式走过场等现象,针对自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约谈、重点管理等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推动整改落实。”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记者:赵鹏璞 通讯员:祝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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