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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险事故!企业总工政务撤职,上级公司被追责!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批复山西太原(中煤集团)山西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8·6”较大瓦斯涉险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给予该矿总工程师政务撤职处分,给予主要负责人政务记大过处分,安全生产考核一次记6分;给予两名上级公司相关单位负责人政务警告处分

今年8月6日,山西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井下2203综采工作面发生瓦斯燃烧事故。井下106人涉险,直接经济损失达119.46万元。

山西局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这起涉险事故提级调查。经查,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的性质为责任事故,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去年以来,山西局对涉险事故全部比照事故调查,实行停产整顿恢复机制,并延伸追究上级主体企业责任。对同一煤矿1周出现2次以上瓦斯超限的,坚决执行全矿井停产3天的硬措施。通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超前治理瓦斯等灾害,时刻警惕、防范、杜绝各类涉险事故发生。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记者:李仑 牛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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