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双罚、行刑衔接!10起典型执法案例
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私自关闭报警装置、擅自进行建设施工并待验收……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聚焦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10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布曝光10起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一案双罚”案例
建材公司员
工无
证作业
今年6月20日,莎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莎车县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3名热切割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却从事热切割作业。
莎车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罚金;对其主要负责人王某处2万元罚款。//今年4月,温宿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油品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同意,擅自进行建设施工,完成了油罐区、加油机、办公设施等主体工程建设项目。
温宿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温宿县某油品有限公司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2.5万元罚款,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某处2.5万元罚款。//今年7月,奎屯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技改项目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同意,擅自进行建设施工并待验收。
奎屯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处2万元罚款。//今年2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轮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建设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法规标准引用错误,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处3万元处罚,对报告编写人李某处1万元处罚。//新源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处罚,对总经理卢某处2000元处罚。
//“行刑衔接”案例
2023年8月3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中石油吉木萨尔园区某加油站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加油站旁一单层彩钢房内未经许可擅自建设一座50立方米柴油储罐从事属于危险化学品(柴油)经营、储存的生产作业活动。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陆某、崔某作出没收非法经营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柴油)32.62吨,并处10万元处罚。由于涉嫌构成犯罪,涉案人员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今年6月6日,玛纳斯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外包单位青海省某服务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任某持伪造特种作业证进行高处作业。
玛纳斯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青海省某服务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行政处罚。同时,任某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涉嫌违法,已被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审理。//今年6月,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煤气发生站班长安某擅自关闭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的电源,导致报警装置无法正常使用。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1万元行政处罚。该公司涉嫌构成犯罪,涉案人员已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