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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论坛一 | 规划编制改革与创新实践学术交流会在宁召开

会议现场

2018年10月19日,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四十周年暨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成立十周年学术交流会—改革与创新实践学术交流会在南京召开,我院总规划师袁锦富主持。

我院总规划师袁锦富主持

会议邀请了清华大学教授武廷海,东南大学教授王兴平,邦城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启宁,徐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沙朝勇,以及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姜劲松、王承华、徐海贤等共7位专家分别就“规划编制改革与创新实践”议题作了学术报告。

武廷海教授从当前城市及规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新要求谈起,认为城市存量空间应加强价值发掘、评估和展示,让当代与历史发生碰撞和对话。在详细解析扬州蜀冈历史变迁的基础上,提出文化遗产区域保护与展示规划的方法,强调规划应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重塑空间秩序,建立价值发掘-保护-展示体系,坚持掘景-理景-设计导向,形成美丽乡村-宜居城镇-沟通式规划。在文化遗产价值发掘与城乡规划建设中要创造性地寻求发展与保护的双赢,针对不同地区的文化遗产价值、景区与城乡建设的具体状况与发展可能,将保护与发展问题从一般上升到具体,加强大遗址的保护,弘扬文化自信与规划价值观。

清华大学武廷海教授作报告

王兴平教授重点讨论了新时代中国城乡规划转型,在分析当前时代背景和国内外城乡规划转型研究与实践基础上,从城乡规划、规划师、规划院等角度深入探讨当前城乡规划面临的挑战,提出从历史、理论、实践三位一体展开思考,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保护等多元领域,全球、国家和区域等多重尺度,企业、家庭、特殊群体等多种主体以及智慧城市、健康城市、幸福城市等多样理念主动面向与时俱进的多维社会需求,开展转型与改革研究。

东南大学王兴平教授作报告

陈启宁总经理从新加坡规划实施经验出发,分别对新加坡的规划体系、重建政策、项目代理以及区域合作等进行了深入解剖,系统介绍了新加坡城市规划体系中“规划制定、规划实施、规划监督”三大领域的互动关系,涉及概念规划、总体规划、集体再开发以及奖励政策等核心内容,对新时期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改革有现实借鉴意义。

邦城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启宁作报告

姜劲松副总规划师从国家、区域创新体系角度切入,介绍了创新城市的内涵特征、模式类型和评价体系,着重分析了城市规划在创新城市建设中的规划策略,即“构建创新体系—培育创新集群—强化创新载体—增强创新软硬环境”,并以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创新体系建设实践为例,从宏观层面创新体系建设及创新空间设计、中微观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两个角度详细阐述了高科技创新园区规划方法。

我院副总规划师姜劲松作报告

沙朝勇总工立足徐州生态修复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系统阐述了徐州市生态修复的规划实践与探索。作为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徐州面临很大转型压力。在转型中,徐州从生态修复中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特色发展的路径,首先在于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建重点工程办公室,制定专门的生态修复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市多部门协同化推进;其次是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完成涵盖城市总体规划、控规、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生态修复规划体系,系统化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第三是强化项目支撑,坚持“思路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原则,分类分级确定生态修复项目,长效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在徐州人民不懈的努力下,徐州从“一城煤灰半城土”转变为“一城青山半城湖”,还获得了2018年度“联合国人居奖”。

徐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沙朝勇作报告

王承华副总规划师重点探讨了微更新视角下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的方法与规划实践。首先阐述了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微更新理念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中具有很强的实操性,可以较好的将保护文化与改善生活、延续功能、创造新的价值有机结合,且风险可控,对于激活街区再成长具有探索意义。进而介绍了微更新概念的发展和理念内涵,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微更新的三个策略“脉络修复——自上而下形成本地框架”、“触媒带动——自下而上形成行动方案”、“动力激活——构建街区自主更新机制”,并以平江历史文化街区微更新实践为例探讨了微更新的规划方法和实施模式。

我院副总规划师王承华作报告

徐海贤副总规划师重点探讨了新时代空间规划体系下总规编制,认为空间规划的改革必然要服务于国家战略需要,总规将融入到空间规划体系中去,承担起空间治理现代化的责任。从对当前空间规划问题讨论出发,提出新时代空间规划体系建构的重要任务就是统一空间规划事权,按一级政府一级事权原则,建立分层级的空间治理体系和相应的空间规划编制体系。进而提出了省级、设区市、市(县)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以市(县)空间规划编制为例,探讨了规划主体架构和主要内容,指出市(县)域空间规划将融合总规战略性、综合性内容,土规的指标管理、用途管制,以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规划的内容,形成综合性空间规划,原总规具体用地及设施规划的内容则下沉到城镇建设规划层次,未来将形成“1+X”市县空间规划体系。

我院副总规划师徐海贤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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