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的张先生在深夜回家途中,突然从路旁绿化带冲出一只野猪,被张先生的车撞了个正着,野猪一下子被撞出了几米远,倒在路边,张先生赶紧停车报警。民警调查后表示,事发时张先生的车速并不快,因天黑野猪突然冲出才避让不及。事故造成张先生的车辆轻微受损,野猪死亡。
民警提醒,如驾车遇到突然窜出的野生动物,不要惊慌,应及时联系警方和林业部门处理。
网友热评:
@斗图君图图:想知道最后怎么处理的野猪,张先生和警察一人一半分了吗?
@窑孒:可怜的二师兄,出来逛个街竟然成烤猪了
@全是狗粮呀:野猪:以最快的速度上餐桌
@美丽懒腰:为弥补修车的损失,张先生又去买了一包孜然。
@原图儿:你们说红烧好呢还是烧烤好?
@烹制幸福:猪全责,就拿肉赔吧!
新闻多一点:
此前也有类似的事情出现,一头野猪在浙江一高速上窜出被撞死,车主要求肉偿。
2018年6月25日上午7点22分,在G15沈海高速苍南路段发生了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正常行驶的轿车突然撞上横穿高速公路的野猪,野猪当场死亡,惊慌不已的车主随即报了警。
7点47分,温州高速交警卡点大队的民警林威火速赶到事故现场。只见现场留着一条弯曲的刹车印,看得出来事发时十分惊险。硬路肩上停着一辆打着双闪的黑色大众轿车,车头因撞击已经变形。而肇事的野猪就躺在事故车辆后方近50米处的护栏外,早已死亡。“刚才我撞的一团黑影,应该是野猪之类的动物,太匪夷所思了,高速公路上怎么会有动物跑出来?”一见到高速交警,驾驶员陈某慌忙介绍事发时的情况。陈某是泰顺人,今年31岁,当天一大早,他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开车从泰顺县前往温州市区方向,途经苍南的高速路段时,一头黑色的野猪突然从绿化带中窜出。“一下子跑到前面来,根本刹不住!”当时陈某的车速差不多有80公里/小时,看到突然而至的野猪,受惊的陈某避让不及,车头直接撞了上去,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将野猪撞飞至边护栏,野猪倒地就没再起来。事发地带属于分水关的下坡路段,两侧都是荒无人烟的山坡。至于野猪从何而来,陈某怀疑,应该是附近山高林密,野猪在山中觅食,迷路后误入高速公路。事发路段的监控表明,野猪是从对面横穿高速公路,躲过那一侧的车辆,从中央护栏窜出时跑到了陈某的轿车前面。导致事故发生的是野生动物,并没有具体的责任人,高速交警也无法追责,随后,民警根据这起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开具了证明,车主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但是拿到事故证明后,陈某却开始不依不饶,强烈要求带离野猪,以作为弥补事故的额外赔偿。“我的损失怎么办?我就是要它赔!”陈某说,看到事故证明,自己也不知道保险具体能赔偿多少损失,但明年的保费肯定会增加。“既然这头野猪是我在高速公路撞到的,这头野猪理所应当归我所有,我还要把它带回泰顺,补偿损失。”对于陈某的举动,高速交警耐心解释道,野猪属于野生保护动物,陈某无权带走,民警将会把野猪的尸体移交给专门的机构作进一步处理。被高速交警拒绝后,陈某竟然撒泼耍赖,煽动家人多次拨打投诉电话,声称“高速交警抢他的野猪,要求高速交警归还野猪”。“没有发生大的交通事故,没有伤到人已经是万幸了。”高速交警告诉陈某,野猪作为野生保护动物,需要交给当地森林公安,并联系绿眼睛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将野猪的尸体做无害化处理。对于陈某的行为,高速交警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眼看着野猪被工作人员抬离,陈某才心有不甘地离去,事故由此才划上了句号。作为一个突发事故,野猪跑上高速导致意外,车主会不会得到理赔?事实上,根据高速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陈某应该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那么野猪的生命损失该如何处理?记者了解到,因为事出意外,也不需要驾驶员赔偿。网友热评: @乐:无害化处理?不会也是吃了吧?
@飞飞:我觉得合情合理啊,它闯祸当然要它负责
@小米辣:哈哈哈哈,这个车主也是个吃货吧
来源丨陕西法制网、荔枝新闻、钱江晚报、网友评论等
编辑丨易隽
值班主任丨黄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