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黄毅同志为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九香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杨利平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高石旺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卢巧云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曹曲波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罗维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曹曲波同志的郴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罗维同志的郴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许建红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彭艳飞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蒋伟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淳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张九香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杨利平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王洪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孟晋忠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李太平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谭香萍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李忠卫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2021年8月17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陈明灯的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1年8月17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1年8月17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高从军的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黎秀林的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