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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存量房”试点满月,长沙最新解释

陈焕明 长沙晚报 2022-10-12
今年5月8日,长沙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到6月8日,试点满一个月时间。

记者昨日(6月9日)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截至6月8日18时,两家试点企业累计接受咨询4879户,“长沙住房”APP累计有3025套存量房提出申请供作租赁住房,其中已完成签约833户。

同时明确,市民将名下唯一住房供作租赁住房后再购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两套房的盘活一套房供作租赁住房后,符合条件的可按二套房贷款。



试点:打通新房、二手房、租赁房市场“通道”


5月8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


根据方案,业主通过与试点企业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并由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管,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则该套住房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根据细则解释,目前市民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




目标:争取年内完成签约1万套以上


记者了解到,试点实行以来,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两家国企共设立1个咨询点、4个办理点。


截至6月8日,两家企业累计接受咨询4879户,“长沙住房”APP累计申请3025套,累计签约833户。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督促两家国企优化办理手续,精简有关材料,限时5天办结,切实加快办理进度和房源签约,争取年内完成签约10000套以上。

据统计,5月份,全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111.88万平方米,环比增长16.58%

释疑纳入平台的租赁住房综合税率为零

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的缴税问题,记者9日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关于支持长沙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在长沙市住房租赁管理平台注册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个人,财政部门按其实缴税收市以下地方部分的额度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助,个人实际综合税负为零。
未在管理平台注册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个人,应按规定纳税,且不能享受财政部门专项资金补助。在管理平台注册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个人,未缴税的不进行补助。
针对市民将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后,再购买住房进行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如何认定的问题,记者了解到,为了规范操作,目前已明确由市房产主管部门长沙市住建局负责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确认。
市住建局依当事人申请,出具《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供商业银行及公积金管理部门作为贷款审核的依据,并通过房产交易网签信息平台向金融机构及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结果查询。
这意味着,市民将名下唯一住房供作租赁住房后再购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两套房的盘活一套房供作租赁住房后,符合条件的可按二套房贷款。
另悉,目前长沙正在研究一户多套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根据其合理住房需求可购买一套改善型住房事宜。



来源丨火星财经局编辑丨谭伟值班主任丨罗敏点亮让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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