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周报】全国首例外挂抢红包案告破;全国首宗消费公益诉讼赔偿案:卖病死猪肉遭索赔千万元...更多资讯尽在484期
1网购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15日起实施
国家工商总局 (2017-03-13)
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该《办法》将进一步明确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义务,并增强了可操作性,使该条法规真正落地。
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怎样彻底遏制假货”问题时,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说,赞成马云等企业家提出来的要加大惩戒力度,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
2两部门:推动律师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司法部、财政部(2017-03-10)
近日,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推动律师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当地法律援助需求量、律师数量及分布情况,明确律师承办一定数量法律援助案件,努力使律师通过多种形式普遍公平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意见还提出,组织引导律师为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以及其他诉讼改革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等法律帮助。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引导律师为经济困难申诉人通过法律援助代理申诉。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传帮带制度,建立完善青年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带教制度。
3交通部发布《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
交通运输部(2017-03-13)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简称《修正案》),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的改革要求,明确企业申请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须先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再以法人形式完成后续申请工作。这也意味着,这两项经营许可将不再作为设立企业的前置审批。该规定自《修正案》发布之日起施行。
除了上述改革,《修正案》还进一步厘清了监管边界,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主空间,释放了便民红利。此外,中资企业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由审批转为备案的简政放权改革举措也写入了《修正案》中,企业先“开业”、后备案获得支持。
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2017-03-13)
日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细则》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有以下五个方面:1.新增许可证使用、监管、政务规范等章和相关条文。2.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明确只对新办申请进行实地核查。3.增加陈述、申辩权的告知与行使规定,补充完善撤销、撤回相关规定,删除对申请人二次提交材料仍不符合规定时烟草局可以做出不予受理的规定和对注销情形的扩大解释。4.明确一址一证和按址零售,明确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增加公告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措施。5.明确不规范使用许可证的后果,细化责令停业整顿、取消资格条款。
1国美电器告陈晓索赔4900万,诉其离职后爆料损害国美声誉
国美电器前董事会主席陈晓因违反“保密“协议,继去年年底被北京高院终审判决全额归还国美所支付的1000万元对价款后,今年再一次被国美电器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院,提出4900万的高额索赔。近日,这起案件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国美电器认为,陈晓离职后向媒体爆料的内容严重损害国美声誉,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陈晓方面称文章中的内容非陈晓披露,文章发表也未经陈晓同意。该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2上海公布十大侵权案:优衣库等上“黑榜”
近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2016年度十大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例。其中,“优衣库”设“霸王条款”进入十大案例中。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吾悦广场店自行制定的“退换商品规定”中含有“皮带、拖鞋、眼镜、以及袋装类、婴幼儿装等商品,恕不退还”等内容,未与消费者协商,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违背了公平原则,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3全国首例外挂抢红包案告破:涉案额3000万
建湖警方网安部门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有人在网上发帖销售“6k抢红包王”外挂软件,该软件具备“自动抢红包”等作弊功能。建湖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6k抢红包王”的程序具有外挂程序所具有的特性,拦截微信通信协议获取红包信息,修改封包恶意获取红包状态,其行为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最终建湖警方查明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目前,陈某、龚某等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全国首宗消费公益诉讼赔偿案:卖病死猪肉遭索赔千万元
近日,广东省消委会代表消费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令此案中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嫌疑人20人承担赔偿金1006.2万元,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这标志着经过多年酝酿,广东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正式打响第一枪,而此案以惩罚损害赔偿作为诉讼请求则开创先河,属全国第一宗“消费公益赔偿之诉”。
1两部委提示:警惕“WV梦幻之旅”网络传销行为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提示:警惕“WV梦幻之旅”网络传销行为。据介绍,近两年来,部分组织和个人打着境外企业“旅游直销”旗号,利用各类网络载体推广实施所谓“WV梦幻之旅”项目,以享受最低价格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诱导消费者交纳入会费及月费等成为会员,以赚取佣金、旅游积分和免除月费为诱饵,鼓动会员发展下线。此类行为涉嫌构成《禁止传销条例》所指的传销行为。
2法官说案:微信朋友圈购物不受消法保护系误解
北京西城法院公布十大涉欺诈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并通过典型案例说明:微信朋友圈购物不受消法保护系误解。西城法院法官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规定自然人不能成为经营者。“在司法实践中,要衡量在微信中或者在各类社交平台上,卖东西的人是不是经营者,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是否具有持续性,如果只是偶尔、零星售出商品,就不能认定为经营者。如果经常在微信销售商品,需被认定为经营者。
3国知局: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申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在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方面已有经验,或有需求和工作积极性,且有一定条件保障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托本地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业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商协会、自贸区、产业集聚区、电商平台、专业市场管理方或主办方等进行试点申报。本工作试点期限为两年。
4民法总则草案:删除见义勇为重大过失担责规定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的民法总则草案又有多处修改,删去了此前“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审议中,一些代表认为,这一严格规定针对的是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但仍然难以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不利于倡导培育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建议删除。法律委员会经研究,采纳了代表意见,删除了这一规定。这就意味着,只要是见义勇为,一律不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