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海地区新增“设区市”有木有,答案竟然是这样的?
关于沿海地区新增区域中心城市,网友咨询如下:
在多个省级或国家级发展规划中都提到要在江苏沿海地区布局新的区域中心城市。如在《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在沿海地区布局新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依托沿东陇海线地区、沿运河地区以及沿宁杭交通通道培育区域次中心城市,增强区域发展支撑保障能力”。在《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中也有如此表述:“加快培育区域新增长极。在沿海地区布局新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增强其对沿海开发的支撑保障能力”。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江苏省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中也提到:“创新城市设置机制,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和次中心城市布局,合理增加城市数量”, 且规定“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目前江苏沿海地区只有三大区域中心城市,有些地级市管辖范围过大,“小马拉大车”弊端日益显现;城市间行政、经济洼地绵长,辐射带动效应有限,难以有效支撑沿海开发国家战略。今年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关键年,社会各界对新增沿海区域中心城市关注度很高,民间呼声强烈。请问,在沿海地区布局新的区域中心城市,是否意味沿海地区会组建新的地级市?该项工作目前进行到何种阶段?是否已形成具体方案?有没有能向社会进一步公开的相关信息?
得到的回复是这样的:
回复部门 | 发展规划处 |
回复时间 | 2017-06-13 |
回复内容 | 您好: 来信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09年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全省上下特别是沿海地区抢抓战略机遇,推动沿海地区发展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提前一年实现国家规划确定的第一阶段目标,圆满完成了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和六大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成为全省增长速度最快、发展活力最强、开发潜力最大的区域之一,为全省经济增长和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沿海地区发展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量级不够,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仍需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增强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因此,我们认为,当前工作重心在于增强现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着力提升县级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功能,为增强沿海地区整体发展能级提供支撑保障。
同时,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在综合考虑城镇空间格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协调带动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前提下,适时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县级城市作为新的区域中心城市,将为沿海开发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支撑。但当前,沿海地区县级城市发展条件还不成熟,且设立新的设区市(即地级市)涉及大的行政区划调整,需审慎研究、严格报批,目前还没有此项考虑。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中提出的“创新城市设置机制,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和次中心城市布局,合理增加城市数量”,更加侧重于将具备条件的特大镇和重点中心镇培育发展成为小城市,目前国家层面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设市标准和条件,待国家顶层设计出台后,我省将加快推进此项工作,有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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