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认识“小农户”:这种回归不是复制传统,而是新生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相衔接,是当下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任务。然而,对于小农户,我们的认识是有偏差的。小农户不是“落后”“保守”的代名词,小农户的家庭生产经营模式也有其历史合理性和现实合理性。新时代的需求升级以及互联网平台与小农户家庭生产的结合,也让中国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面临新的发展契机。
2018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这是多年来中央政策文件中第一次提到“小农户”的概念,可见其重视程度。但是,很多人对小农户,以及其如何与现代农业相衔接看法各异,部分人仍然认为应用工业化来改造农业、发展农业,认为小农户是不符合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大趋势的,是应该被改造甚至是消亡的对象。事实上,这种认识略显简单化,也有一定的误区。
中央文件提到的小农户,是指占中国农业耕作主体的大多数家庭农户。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统计,中国的小农户约为2.3亿户,占农业经营主体总量的98%,户均经营规模为7.8亩。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全国的70%,主要特点是劳动投入以家庭劳动力为主,不雇佣工人,自己经营。
关于小农的讨论,历史上曾是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对小农也形成了一些多种多样的看法。
比如,舒尔茨认为,在传统农业范畴内,小农能够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即“在传统农业中,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下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小农作为“经济人”,毫不逊色于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恰亚诺夫在对革命前俄国小农作了大量研究后,认为小农户会通过“自我剥削”来完成对资源的配置,即只要总产量有增长,农户就会投入劳动。正是这种劳动集约,维持了农户家庭的再生产。
舒尔茨认为,农业的贫困不是农民的落后,而是农业投资效益低下,储蓄和资本不愿意流向农业。他不主张建立大规模农场,而认为通过家庭农场来改造传统农业是适宜的。黄宗智继承了恰亚诺夫的思想,认为中国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应该是基于小规模家庭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型农业生产,而不是资本主导的“横向一体化”。
农户家庭组织生产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和现实合理性。家庭这种组织生产的方式与农业自身的特点有一定的关系。首先,农业的劳动不是常年均匀分布的,而是有忙有闲。家庭成员更易接受这种劳动特点,可以通过不额外增加劳动力的方式完成。而企业和公司只能增加额外的劳动力,这对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是一个挑战。其次,农业劳动监督成本高,家庭在组织农业生产上具有独特的优势。林毅夫曾用委托代理理论说明,人民公社的农业生产效率之所以低,就是农业监督成本很高所致。公司或者企业由于规模较大,委托代理难题使公司管理者不容易监督其成员,监督成本很高,劳动投入的数量和质量往往不如家庭。再次,农业和人口的链接让家庭在农业生产中具有交织的多元目标。农业生产的产品是解决人的吃饭穿衣问题的,这是人口再生产的最基本条件。
家庭作为一种组织,能很好应对外界环境的变化。中国小农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外部环境好时,即社会稳定、市场繁荣时,小农户家庭就会增加农业的商业化种植,同时利用兼业(副业)来创造更多的收入。在外部环境不好时,比如战争导致社会动乱、市场凋敝时,农户就会更多地采取防守策略,即减少与市场的联系,以一种自给自足的模式来完成家庭的代际赓续和人口再生产。中国的小农不是天然隔断市场联系的,也从来不是完全置身于市场的。历史上的小农正是通过这种模式应对了外部环境的变化,造就了中国农业经济时代的高度繁荣和人口的持续增长。
20世纪80年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施,粮食问题一下子解决了,同时涌现出大量的乡镇企业,这为小农户提供了非农就业机会。由于技术进步和制度的适宜,农户家庭有了富余的劳动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体的用工需求,让这些富余的劳动力获得了额外收入。这其实也是兼业行为的扩展,从家庭内部的兼业扩展到外出务工。这种行为不仅仅中国存在,日本等东亚国家有类似的经历,欧洲国家在历史上也同样如此。时至今日,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就是一直坚持小农户的家庭生产方式。
小农户家庭生产方式的保障作用一直存在。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在不断提升,但在城市化过程中依旧面临很多问题。城市不能承载过多农业人口的涌入,一方面是户籍制度问题,另一方面是城市的产业承载力和社会福利承载力问题。进入城市就意味着要获得与城市人口同样的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机会。这些供给恰恰是严重不足的。在当下,即便是年轻的农民工也依然将自己的生产生活嫁接在自己的农村小农户家庭上。更何况,中国与欧美的资源禀赋结构完全不在一个水平上,与东亚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日本的农业人口比重已经降低到5%以内,我国至少有40%。很难想象,这么多的农业人口完全从事工业和第三产业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也很难想象,农业生产不采取家庭这种组织方式所引致的后果。
土地流转制度的设计使农户家庭将土地流转给企业或者公司,可以获得一份土地租金收入,农民可以在农场务工从而获得一份打工收入。这样的设计当然很理想,但事实上忽略了农场生产经营的风险。如果公司效益不好,农户的收入实际上依然难以保证。需要警示的是,对于中国的庞大人口来说,家庭农场的规模扩大是需要有历史耐心的,不能为了规模而规模,也不能因为小农户家庭由于资本不足缺乏规模化能力时,就将其从农业向规模化转变的进程中排除掉。如果单纯以农业来考量,企业化经营或者公司化经营的农业生产效率并不比家庭高。
9月1日,在皖南黟县卢村拍摄的金色乡村田园。新华网发(施广德 摄)
乡村振兴面临新的历史契机:
小农户的家庭生产+互联网平台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出现和普及,使小农户家庭生产方式,面临着新的历史契机。这会让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颠覆性的变化。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消费结构在升级,农业也面临升级换代的需求。需求侧的变化带动供给侧的改革,供给侧的主动改革也会催生新的需求。
互联网平台对农业的影响不仅仅是电商层面的,即不仅仅是把农产品上行到城市和把工业品下行到农村,而是对生产方式也有显著影响。互联网平台+农业,将会对中国农业生产产生巨大的重构。互联网时代催生的平台是新事物,但也有历史基础。平台从某种意义上就是传统的集市。集市曾经广布于城市和乡村,古罗马和古中国都有。过去的集市是区域性质的,不论买者还是卖者,赶集都需要成本。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构建了一个跨越时空约束的无限可达的交易市场。这一庞大市场带来的是分工的极致深化。任何一个个性化的需求都能找到供给,供给者也很容易达到规模经济。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显然希望通过一个市场购买所有的互补品,从而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这意味着,为了享受极致分工所带来的专业化生产经济效益,需要有一种能够整合所有互补品生产和供给的功能。完成这一功能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企业,而需要一种新的组织机制,这种新组织类似于集市,只不过它是不受时间和空间约束的超大集市,即平台。
平台具有双边网络效应,即一边用户的增多会导致另一边用户的愿意加入,农业资源也会发生这样的聚集效应。农业领域有很多生产者和消费者以及第三方服务者。通过一些制度设计,互联网平台就像一个具有吸引力的磁石一样,把小农户、农业生产经营要素的供给者以及农产品的消费者等紧紧地连接在一起。通过农业互联网平台,小农户可以获得所需要的农资、所需要的知识和所需要的科技服务。在平台上可以进行多方咨询比对衡量,选择空间大,成本低。
对于农资、科技服务提供方来说,通过平台可以减小推广、宣传、做渠道等各种成本,快速触达目标用户群体,即千千万万个小农户。平台聚集的最终结果就是生产者和服务者的效率都得到了提高。生产者可以降低资源要素、科技知识等投入成本,生产出的产品由于中间环节少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服务商可以通过减少流通环节而提高自己的利润。消费者通过平台可以快速认知自己所享用的农产品,可以了解和监督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从而获得优质农产品。消费者甚至可以先行付费给生产者,从而保障了农产品价格的稳定。
总之,借助互联网平台,小农户从某种意义上解决了过去经常面临的小农户和大市场相矛盾的问题。过去搞合作社,实际上就是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新的历史时空条件,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我们仍然可以推动合作社的建设,但思路和方法已经不必追求与日本、韩国等国同样的发展路径。
小农户嫁接在农业互联网平台上,可以让小农户不必走资本主义发展方式。即小农户变为雇佣工人,或者是城市的产业工人或者是农村的农业雇佣工人,而是走出一条与中国传统历史文化和现实资源禀赋相对接的新型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有些人认为农业公司化或者说企业化是历史的大势所趋。
当前,世界农业确实普遍出现了农业工业化趋势,或者说企业农业乃至公司农业大发展的趋势。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农业和公司农业发展的同时,世界农业也出现了另外一种趋势,那就是再小农化。小农户在与公司农业的顽强对抗中,不是全部被吃掉了,而是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优势所在,从而获得新生。这种趋势在美国、荷兰等农业工业化产业化做得比较好的国家中依然存在。
小农户家庭这种生产经营方式为农户在农业生产中投入更多的劳动提供了可能。小农不是天生爱劳动的,但是在市场竞争中他们可以投入更多劳动。历史上,无论是中国还是欧洲,小农户都普遍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投入了更多的劳动。在机械化非常发达的今天,很多工作需要通过人工劳动来完成。农业生产仍然离不开农户的日常积累和从村社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某些知识和智慧。比如,在花棚里剪花,同一时间种植的花是参差不齐的,这种工作需要劳动力的综合判断。再比如,大棚割韭菜,机械完成就是不如人工好,人工割的时候用小刀贴着地面,而地面是不平的。
很多学者强调劳动生产率,并将其作为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的理由。通过减少劳动投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与农户收入直接相关,与农户的效用函数最大化直接相关。鉴于中国国情,我们不主张以降低土地生产率、提高劳均耕地面积的方式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因为土地生产率对一个国家的整体粮食产出是非常重要的。中国的劳均耕地面积无论怎么扩大,与欧美国家甚至是日韩等东亚国家都无法相比。提高土地生产率,一方面需要资本和技术的投入,另一方面也需要劳动的投入。
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视角来审视农业的传统与未来。过去小农户采取精耕细作来提高总产量,这种精耕细作是与农业的生生不息相联系的。在《四千年农夫》一书中,作者好奇东方是如何做到农地的4000年不断耕作的。他发现,流传在东方的农业耕作方法是一种循环农业,这保障了东方的生存,欧美应该向包括中国的东方学习。目前,中国农地的质量在化肥、农药的摧残下变得越来越失去地力,土壤变得板结、酸化。学习过去传统的农业耕作方法不仅是符合中国农业资源禀赋的适宜选择,也是人与自然互动的中国价值观体现。农业不同于工业,农业涉及的是动物和植物,它们都是万物的精灵。荷兰的奶牛在小农户的家里平均都要活十多年,而在工厂化的养殖企业中,平均寿命只有三四年。当然,在坚持小农户为主体的前提下,我们不反对家庭农场的发展,不反对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中国的传统农业是生态农业。在绿色革命和市场化、工业化的大潮下,农业的工业化成为了一种趋势,农民也卷进了这样一张大网。农业工厂让农民失去了自主性,失去了传统,乡村在此过程中也慢慢凋敝,或者说处于分裂之中。农民失去了土地,失去了与自然对话的根。现在借助于互联网平台,生态农业可以回归了,小规模有特色的小农户家庭生产经营方式可以回归了。这种回归不是复制传统,而是新生。小农户在互联网平台上可以实现与现代农业发展相衔接。这种现代农业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单一的农业技术运用,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村一品”,而是农业生产方式的多样性和农产品的多功能性。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天人合一”的幸福生活。
作者:隋福民,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经济史学会秘书长,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农学思想与《齐民要术》研究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中心副主任
文章来源于《前线》杂志2019年第7期,原文标题《小农户是乡村振兴的主体》
责编:宋明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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