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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广阳城的故事:瞅瞅,这里养狗交押金

七年准备,三年实践,自治、精治、共治、善治,房山区拱辰街道南广阳城村在基层治理上很有一套。

猛一看,这里没有惊天动地之举,做的尽是日常生活中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仔细咂摸,这里解决的是城市治理应该解决却又没有解决好的大问题。

让我们一起来瞅瞅南广阳城里发生的那些事儿。


“书记,我家的狗老死了。”老张说。
“十几年了,到年纪了。”石印起说,“你家从来没有违反过约定,找财务,10万押金,全额退。
这是发生在南广阳城村党支部书记石印起办公室的一幕。养小狗交10万押金是有缘故的,事情得从回迁前说起。
2010年,南广阳城村因地铁房山线的修建而整村异地拆迁。2015年,村“两委”发动全体村民共同讨论,广泛征集意见,通过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的表决,三下三上,最终通过了小区的管理办法《致村民们的一封信》,在“清洁卫生管理”的条款中约定:不得饲养猫、狗、家禽等宠物。
一年半的时间里,养着小猫、小狗、八哥、鹩哥等宠物的家庭先后着手处理,小动物转送到亲朋好友那里。
2016年9月20日正式回迁入住,18岁以上的村民都在《致村民们的一封信》上签字,约定遵守小区的管理办法。
老王、老杨、老张,三家没有住回小区的新房。“他们家里都养着狗,真是难以割舍。而且,狗的大限是15年,他们的狗都养了十多年了,就算肯送,也很难找到人接手。”石印起解释。
要回迁入住,就要遵守管理办法的约定,就得妥善处理小狗。于是,这三家依旧在外租房住,一住就是半年。
2017年3月,在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的会上,大家讨论了“漂”在外的三家该怎么办。“小狗不能说扔就扔,而且他们家的孩子是真舍不得小狗。”“那是要允许养狗吗?不是约定不养宠物吗?不能出尔反尔!”“咱也不能这么没人情味儿吧!”“怎么跟村民交代呢?很多人也是哭着把家里的狗送了人的。”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来,大家在两边为难中寻求解决的办法。
乡情不能抛,约定要遵守,那么在小区管理办法的总纲下做一个补充决议。讨论中,大家的意见渐渐统一起来。不养宠物是大家约定遵守的,这三家属于特殊情况,归为临时养宠物,重新做约定。
“交村委会10万押金,就是要把门槛抬高。10万元,存一年利息也有三五千的。心疼这钱,就会重视这件事。”石印起说,“他们每家都签订了补充协议,里面的内容是很苛刻的。”记者看到的《豢养宠物规定的补充承诺书》要求,宠物不得在小区落地,不得扰民,不得在小区半径150米内遛,违反一次罚款2000元起步。
三家都签订了承诺书,先后入住新房。
老张买了宠物箱,遛狗前,把小狗装到箱内,背着出家门,到小区200米开外,放出小狗遛遛。回小区前,把小狗装回箱内,背着进家门。两年里,老张都是这么做的,没有邻里投诉被小狗打扰。老杨和老王也都严格遵守约定,村“两委”还不曾为他们开出一张罚单。
“现在,小区里就剩老王家养着的这条小狗了。”石印起说。
不养宠物是全村人共商的约定,要遵守到底。养小狗交10万押金,是有温度的补充约定,既是对此前遵守约定的村民的尊重,也是对需要照顾的村民的援手。南广阳城村人以高度自治、精治、共治达成直抵人心的善治。

作者:尹颖尧,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


责编:张蕾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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