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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谈 l 陈丽:回应主体如何做到五步到位

2016-09-24 陈丽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作出部署。作为国内开设舆情研究最早的机构,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十年来积极探索政务舆情处置问题,曾为多个地方提供切实可行的舆情响应方案,取得了良好应对效果。为进一步学习《通知》精神,从即日起,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特推出系列活动——《政务舆情回应十日谈》,由舆情监测室的十名舆情领域专家、优秀主任舆情分析师从各个角度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观点,探索政务舆情回应经验,探讨未来政务舆情工作的发展方向。敬请关注。

近年来,突发公共事件日渐常态化,相关部门能否有效回应舆论质疑,是影响事件走向的关键。目前,大多数政府部门尚未形成一套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回应体系,回应过程中存在种种问题。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宣传部门常常冲在舆情处置的第一线,当地政府机构及职能部门配合回应。由于事发业务部门,宣传部门缺少对具体情况的了解,业务部门又鲜少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舆情素养,导致发言缺乏权威性,难以满足公众的诉求。如果舆情事件牵扯到多个部门,还可能出现回应主体混乱,回应级别不够等情况,回应效果不佳,甚至引发次生舆情。因此,由谁来回应、哪个层级回应更为妥当,时常困扰相关部门。《通知》从制度上确定了突发事件的回应主体,为各级政府部门及时有效的进行舆情回应提供了制度参照。本文通过分析以往重大公共事件中回应主体的得失,为各地政府提供参考借鉴。

业务部门回应要“守位”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政府通常采取末端处置的方式,即宣传部门冲在舆情处置的第一线,涉事责任部门配合参与。由于宣传部门缺少对具体业务情况的了解,发言缺乏权威性,难以满足公众的诉求,甚至引发次生舆情。7.23甬温动车事故发生后,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在转述业务部门的解释时顺便表达了自己的认可,“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这句话成为网民口诛笔伐的对象,也成为此次危机应对的败笔。用心理学的方法分析来看,王永平因不熟悉具体业务,在转述解释时没有足够的底气,才会急于表现自我认可。根据王永平的回应可以推测,业务部门是做了准备的,比如“关于掩埋,接机的同志做这样的解释。因为当时在现场抢险的情况,环境非常复杂,下面是一个泥潭,施展开来很不方便,所以把那个车头埋在下面盖上土,主要是便于抢险。目前他们的解释理由是这样”。如果此次事件由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由涉事责任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直接出面释疑,用专业、易懂的语言形式巧妙地引导舆论将更多的关注点放在事故本身,放在救援上,或许回应效果会更好。

上级部门介入要“到位”

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面对重大舆情事件,通常需要顶格回应,这是危机处置、舆情应对的基本法则。比如在黑龙江庆安火车站的枪击事件中,涉事的庆安县很难独自面对汹汹的舆论,因为涉及到公安部门,但铁路公安又是一个自成体系的公安系统,所以后来是由公安部会同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建立,责成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来处理调查,也就是主管部门出面,才妥善地还原真相,使舆情得以扭转。

本级政府统筹不能“缺位”

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以2015 年的天津港爆炸事故为例,涉及到的当地政府机构及职能部门包括环保局、公安消防局、安监局、公检法部门、天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等,按照《通知》要求,天津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要进行相应的统筹协调,以便更好地进行回应。但是,六次新闻发布会欠缺总体统筹,权威性行政主官缺席使得同级部门在说明信息方面不敢发声、不敢担责、对于可能涉及“兄弟单位”的信息披露,也是小心翼翼怕踩过了线,说了同僚的坏话。如此一来,“不知道”、“不掌握”、“无法回答”等就成了发布会的常态,发布会非但没能起到回应舆论关切的目的,反而火上浇油,引发多起次生舆情。

同级部门协作不能“错位”

近年来,大部分网络公共事件涉及多个主体,回应主体也向多元化发展,然而不同回应主体的回应内容、时机、技巧、态度千差万别,各个主体的回应稍有不慎便会损伤整体回应效果。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北京市政府在7.21暴雨期间的表现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线上,北京市各部门通过政务微博展开协作,@北京发布、@平安北京时刻更新灾情,@北京朝阳、@北京顺义等区县微博跟进各地区情况,成为人们沟通灾情、救援的重要平台,助力突发事件的“解围”。线下,北京市共召开三场发布会,会上北京市常务副市长、“7·21”特大自然灾害善后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北京市政府新闻办等相关负责人均到场参会,记者在主题范围内的提问均能得到各部门清晰完整的回答。相关部门协调得力、部门之间各司其职,既不错位,也没缺位。

第三方调查有必要“补位”

政府在面对高涨的舆论压力之时往往陷入“塔西佗陷阱”,加之部分政府机构及职能部门基于维护地方形象和社会稳定的考量,确实有推卸责任、避重就轻之嫌,难于获得公众信任。因此,第三方调查在必要的时候为政府部门进行“补位”,效果会更好。云南“躲猫猫”事件发生后,警方称李乔明因“躲猫猫”时撞墙至死的说法无法使大众信服。为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云南省委宣传部向社会公开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与调查,调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网民代表担任,较好的回应了舆论质疑,也被视为丰富公民政治参与的“破冰”之举。几个月后,由网民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再次被引入上海孙中界“钓鱼”执法事件中。第三方调查迅速进化为推动舆情良性发展的成功范例。当下,涉警舆情尤其需要第三方介入调查,进行“补位”回应。2016年5月,雷洋死亡,昌平警方称,因其嫖娼被抓身体不适所致。在舆论的追问下,昌平警方依法委托第三方在检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尸检。第三方调查给了公众一个可信的结果,舆情开始出现拐点。提升政务舆情回应的效果,有必要引入权威机构、鼓励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进行“补位”回应。

(作者: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任舆情分析师 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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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微信公号,独家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以及作者

编辑|傅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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