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出炉啦
昨天中国摄影家协会公布了最新的个人会员入会细则。细则一经公布即引起了广大影友的热烈反馈,大家表示对协会工作支持的同时,也有一些疑问,比如如何累计积分,什么时候开通网上申报通道等等。对于大家的热情反馈,我们表示感谢,会在稍晚时候,就细则的具体问题通过相关媒体向大家公布。敬请期待!
为了让大家更多的了解本细则,现将本细则,以图解的方式再次发布一遍。
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1
年满十八周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赞成《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申报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以上(含15分)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从事摄影创作的申报人
序号 | 业绩条件 | 分值 |
A-1 | 获中国摄影金像奖 | 15分 |
A-2 | 长江韬奋奖(摄影类)各奖项获得者 | 15分 |
A-3 |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 5分/件 |
A-4 |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品牌活动 | 4分/件 |
A-5 |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展览 | 3分/件 |
A-6 | 入选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和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 | 1分/件 |
A-7 |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上发表摄影作品 | 1分/件 |
A-8 | 在中国摄协网站举办在线个人作品展(A),获得过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优秀学员称号并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站举办在线个人作品展(B) | 3分 |
A-9 | 中国摄影出版社出版个人摄影作品集 | 5分/件 |
A-10 | 在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主办的摄影艺术届次展中获金奖或一等奖 | 3分/件 |
A-11 | 在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主办的摄影艺术届次展中获银奖、铜奖或 二等奖、三等奖 | 2分/件 |
A-12 | 入选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主办或由多个团体会员单位联合主办的摄影艺术届次展 | 1分/件 |
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报人
序号 | 业绩条件 | 分值 |
B-1 | 出版摄影理论学术专著 | 15分/册 |
B-2 | 摄影文章获国家级文艺理论、评论类奖项 | 10分/篇 |
B-3 | 论文入选中国摄协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 5分/件 |
B-4 |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年鉴》上刊发摄影文章(800字以上) | 2分/篇 |
在新闻媒体从事摄影工作和从事摄影教育、接受摄影教育的申报人
序号 | 业绩条件 | 分值 |
C-1 |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 15分 |
C-2 |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 | 10分 |
C-3 |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 15分 |
C-4 |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中级职称 | 10分 |
C-5 | 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摄影专业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 | 15分 |
C-6 | 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摄影专业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 | 10分 |
C-7 | 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摄影专业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 | 5分 |
从事摄影组织、其他工作的申报人
序号 | 业绩条件 | 分值 |
D-1 | 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秘书长,从事专职工作一年以上;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组织工作连续10年(含)以上 | 14分 |
D-2 | 在各地、市级摄协连续担任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3年(含)以上;在各区、县级摄协连续担任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5年(含)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摄影文化活动,成绩突出 | 14分 |
D-3 | 获得摄影领域国家专利并得到推广和运用 | 14分 |
D-4 | 在图片产业、摄影技术、器材研发等领域工作10年(含)以上,并取得一定业绩 | 10分 |
D-5 |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 | 3分 |
说明:
1. 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报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2.“图片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3.“摄影文章发表”仅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不包括各类新闻体裁的稿件;
4.同一件摄影作品在不同展览或刊物重复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5.作品入选国外重要摄影大展、大赛,作品或摄影文章在全国性摄影媒体、报刊发表,或摄影业绩特别突出,特别是新摄影工作者,视具体情况可作为申报人的参考业绩;
6.积极组织、参与由中国摄协主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视具体情况可作为申报人的参考业绩。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需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个人会员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规范。凡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中国摄协的个人,均须在网上按步骤、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具体如下:
应提交:
1.本人拍摄的作品10件(JPEG格式,数据量500kb以下)
2.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3.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有效证明材料(作品小图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提交:
1.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盖章扫描件)、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扫描件)
2.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3.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有效证明材料(作品小图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专职摄影记者还需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10件(JPEG格式,数据量500kb以下);
应提交:
1.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2.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学历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从事摄影教育的申报人还需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盖章扫描件);
应提交:
1.相关从业证明(盖章扫描件)和其他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不少于800字的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应提交:
1.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任职证明(盖章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及团体会员单位的推荐证明(负责人签字的盖章扫描件)
2.本人拍摄的作品10件(JPEG格式,数据量500kb以下)
3.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1.在网上申报仍须到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下载《入会申请书》,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打印后,由两名中国摄协会员介绍,介绍人应在申报人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并需申报人亲笔签名后,再将《申请书》送交所属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由团体会员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中国摄协会员工作处;
2.无法由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的申报人,需由两名中国摄协理事介绍,介绍人应在申报人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并需申报人亲笔签名后,由申报人就业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如无就业单位,则无需提供此项内容),本人将《申请书》送交中国摄协会员工作处;
3.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不得推荐现役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申报人以及港澳台地区人士入会,港澳台地区人士申请入会另行规定。
1.中国摄协每年组织一批次新会员的评审和发展工作。
2.评审程序包括初审、复审和作品评审,公示无异议并经中国摄协驻会领导机构审批后方为终审结果。
1.申报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后,中国摄协会员工作处将《入会通知》通过各团体会员单位转发或其他途径送至新会员;新会员接到书面正式通知后,方可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
2.会费标准为100元/年,每年缴纳一次。入会满3年且年龄达到65周岁的会员,免交会费。换证、补证需交纳会员证工本费20元。
邮局汇款
邮编:1000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院
收件人:中国摄影家协会 财务室(收)
(注意:在汇款单备注处,注明会员姓名及省份)
支付宝
帐户:cpa1956@aliyun.com
(注意:请备注“会费缴纳”字样,并注明姓名及省份)
当面缴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院411室
会员相关事务工作请咨询
中国摄协-会员工作处:010-65135985、010-65141477(传真)
财务室:010-65136127
1.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向中国摄协会员工作处咨询;
2.本细则经中国摄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中国摄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