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引领】不忘初心,立足本职,做新时代的检察人——雷佳霖
与榜样同行
第三检察部雷佳霖
雷佳霖,1996年6月出生,2021年9月参加工作,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2022年被横山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撰写的胡某某交付执行监督案被省院选为“优秀案例”。从检两年,他以认真负责、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扎实奋进,锤炼业务素能,展现了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的良好风貌。
一、加强学习,锻炼过硬素质能力。
工作期间,雷佳霖主动向身边的榜样模范看齐,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深刻认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高要求,鼓足干事创业热情。他坚持理论、业务学习并重,适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将压力转化为动力,认真向领导、同事学习请教,在业务上积极进取、钻研思考,以“奔跑者”的姿态主动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
二、严谨细致,着力强化驻所检察监督。
派驻检察工作,关系着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和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身为检察官助理,雷佳霖坚持强化责任意识,兢兢业业坚守岗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面对检察人员不能进入看守所的困难局面,雷佳霖同志积极想办法,找出路。采取电话联系、视频谈话、文书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防疫和日常监管活动监督,依法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有效保证了看守所的安全、稳定。
三、能动履职,增强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
通过定期、不定期并结合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调查活动,雷佳霖深入各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检察,真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检察发现的违法情形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有效促进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执法。面对财产刑案件底数不清、监督滞后等困难,雷佳霖不等不靠,主动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协调沟通,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台账,捋顺财产刑执行立案程序,确保监督工作横向不留死角、纵向由始至终。
来 源 :政治部编 辑 :周彩云
审 核 :杨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