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敬虔的丈夫:男人女人的平等和不等
既然神是人类的创造者,唯独神在人的本性及平等问题上阐明的观点才是正确的。在现实中,男人和女人既是平等的又是不平等的,这取决于人们评判的角度。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纪1:27)
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拉太书3:28)
无论是男是女,都是按着神的形象受造的。这就意味着男女在受造时,神都给了他们得以认识神荣耀神的能力和责任。同时,这也意味着两性在受造时都获得了相同的本性与才智,神并没有看重、偏爱任何一方。在神看来,他们在本质与地位上是平等的。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哥林多前书11:3)
神凭着他的智慧指定了夫妻各自的职分。神委派给两性的责任,不涉及人的价值、能力,却与人心存的仁爱、谦卑、能否荣耀神这个目标息息相关。丈夫对妻子具有权柄,而妻子要顺服丈夫的领导,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最好的荣耀神。既然基督徒的人生目标就是为了荣耀神,丈夫和妻子就可以喜乐地接受他们各自不同的角色。
丈夫和妻子之间,只是在权柄上不平等。至于不平等,人类生活的很多领域不也是如此吗?父母有权管教自己的孩子,政府有权管理百姓,雇主有权管理雇员,教会领袖有权管理教会成员,等等。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单单在丈夫需要行使权柄这个问题上,人们如此非难?
三位一体的神并不存在顺服上的难处,也不存在滥用权柄的可能。神的三个位格之间享有完全的合一与满足。因此,我们对于上面问题的答案是:“我们在对待权柄或顺服上的难处,完全来自于骄傲。”做丈夫的只有谦卑自己,才能认识到他并不是掌握着无限的权利(他只是神主权的代理人),也才能懂得他不可以权谋私,只求自己的益处。他能做的,是在爱里行使他的权柄。做妻子的也只有谦卑自己,才能认识到她对基督的顺服,表现在她能始终如一的尊重丈夫的权柄。
丈夫与妻子的关系就如同基督与教会之间的关系。
随着权柄而来的是荣耀,因着自己的地位及下属的顺服,有权柄的人会得到一定的荣耀。这样看来,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而男人是神的荣耀。作丈夫的必须牢记,他身处这个荣耀的地位,不是出于自己的功劳,要把一切荣耀归于神。男人们,我想提醒你们:希律王曾想留下荣耀不归给神,神就是他被虫咬死(使徒行传12:20-23)
有些人建议夫妻双方应该互相顺服。诚然,夫妻双方都需要放下自己的意愿,优先考虑对方的意愿,这是有道理的。丈夫当然要重视(在他认为适当的场合,用自己的行动来见证)妻子的要求、忠告和劝诫。但任何时候,做妻子的决不可夺取丈夫的地位,不可谋求权柄。“夫妻双方应该相互顺服”的支持者们最喜欢引用的(也是唯一一处)的经文是《以弗所书》5章21节。可是我们从“彼此”的含义及其与上下文的关系来看,这种观点并不成立,而且这节经文也没有与神多次提到的关于妻子要顺服丈夫的命令有任何冲突(以弗所书5:22、歌罗西书3:18、彼得前书3:1、提多书2:4-5)。所以,基于上下文,对“彼此”二字更好的解释是与别人之间。
神让丈夫做妻子的头,乃是为了彰显基督和教会的关系,基督怎样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丈夫也当如此爱妻子。
弟兄们,你身处这个荣耀的地位,不是让你凌驾于妻子之上,乃是让你依靠上帝的恩典,在婚姻中效法基督,成为仆人式的领袖,以舍己之爱无条件的爱和接纳自己的妻子,让她透过你去感受耶稣基督的大爱。
注:本文节选自斯图尔特·斯科特《敬虔的丈夫:做合他心意的带领者》第六章(郑方杰,杨小隆译,华夏出版社)。这是一本帮助弟兄做敬虔丈夫的好书,我们鼓励你和身边弟兄一起阅读、一起讨论,并相互鼓励将所学活在生命里。
— 作者简介 —
斯图尔特·斯科特(Stuart Scott)博士现任美国南方浸信会神学院副教授,同时担任国家圣经辅导协会(NANC)董事会成员。作品包括《从骄傲到谦卑》、《沟通与化解冲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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