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月子期间或长时期和长辈同住带孩子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以夫妻商量一致为前提,夫妻意见不一致以顺服丈夫为前提。我们建议尽量能由父母亲自养育儿女为好,这是神给我们的权利也是责任,不要轻易让步。初为人父母的夫妻可以自由地学习以圣经的原则来养育孩子,其中会有很多艰难,但在教会牧者与年长家庭的帮助下一定可以克服这些艰难,而且会在其中体会到更多的喜乐与感恩,这是把孩子完全交给老人的夫妻无法真切体会的。根据我的观察,未信的老人多数会把精力聚焦于孩子的吃、穿、世俗的教育上。这当然是偏离了以福音为中心的养育,也会极大地助长孩子本来就有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罪性。若是能行,父母最好避免将精力耗在这样的争战中。
2. 如果教会中有合适的人来照顾月子,可以请其帮忙。但考虑到老人对孙辈的热切关爱,完全拒绝他们会使他们感到受伤害,可以等到孩子的秩序基本建立起来后,主动邀请他们来看望或同住一段时间。我两次坐月子的时候都是请教会中的人来帮助的,当然要支付相应酬劳。我们这样做是因为一方面双方父母都有一些特殊原因不便前来,另一方面我们也是希望给孩子建立了基本的秩序后再让他们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建议具体做法是:提议父母是否可以等半个月之后再来,因为丈夫一般都有陪护假十天左右,基本的情况安顿好再让父母来会好很多。如果是父母整个月子都在或今后需要长期同住的情况,便需要夫妻对育儿有一致的意见,再将此意见转达给父母。建议具体做法是:如果是爷爷奶奶在,由丈夫来转达为佳;如果是外公外婆在,则由妻子来做这方面工作为宜。注意在其中要以爱心牢牢抓住教养孩子的主导权。他们虽有不情愿,但当他们看到孩子在秩序中更好成长时,会接受你们的主导权。当然,回到信仰的根基来看这问题,还是要对长辈的灵魂有负担,给他们传福音,而不是争夺孩子。因为我们面对的焦点不是孩子,而是灵魂,我们也本不是和属血气的争战。
3. 处理这个争议问题,需要格外强调的就是要以福音为中心,一切为了福音的益处。针对还没有信主的长辈来说需要格外用智慧来处理这问题。他们为了孙辈在同住期间当然可以忍受诸多育儿理念的差异,但这忍受若不是从被福音更新的生命而来,一切的忍受在人心里就会变成苦毒,埋藏多年,对给他们传福音反而不利。另外一点很重要的是,他们未信主时无法认识到圣经中关于夫妻连为一体的奥秘,一般仅会关注自己所生的儿女,从而与儿媳或女婿之间的关系异常紧张,这不仅不利于传福音,也不利于夫妻关系,不利于育儿。还有一个重要的层面是,当他们看到儿女投入大量的时间在信仰上,会常常表示他们的不满和不理解,日久天长,作为软弱的人,难免会有产生破口的时候,这非常不利于全身心地投入教会服事,作为传道人的家庭尤其需要注意。在这方面男性比女性更容易软弱,盼望面临这个难题的弟兄们常常祷告以胜过试探。
4. 之所以提出上面的建议,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父母应该有他们自己的老年生活,如果要求他们来照看孩子,反而会使他们失去这份自由。现在常看到只有父母一方来帮忙看孩子,作为信徒我们知道夫妻不宜长期分房,所以也不应让我们的父母长期分开。
5. 如果老人尊重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主导权,且两方都愿意同住,尤其是老人只有一方健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同住。老人在家务上适当予以帮助,可以让夫妻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教育孩子或服事教会,也可以给未信的父母常常讲福音,这未尝不是好事。总之还是要看我们决定的动机是否是为了福音的益处。
6. 当然,如果面临着赡养老人的情况,我们应是责无旁贷,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不能因这些理由就可以不孝敬父母。
主告诉了我们在这世上做一切事情都得计算代价、付代价。(参考路加福音14:28-33)对于“是否一定要成为全职妈妈?”和“孕育过程中是否与父母同住?”这两个争议性的问题具体如何决定,也是需要计算代价的。选择了做全职妈妈,付上的代价可能是被这个世界否定;选择与父母同住需要付出的代价可能是今后需要花更多的精力重塑孩子灵里的品格。
当然,有些家庭夫妻只有一方信主,对于以上两个问题,若未信的一方不能按照圣经的吩咐而行,信主的一方也不要心中焦虑,相信神自有他的美意,我们需要的就是格外以神的慈爱与忍耐为家庭守望。我们的等候、盼望全在乎主!谁能知道将来的事呢?谁能说主不会使用这样的家庭呢?说不定主还会大大使用呢!
总之,在怀孕、生产、教育整个的孕育过程中都需要全然依靠主,知道一些知识、常识固然是好的,但这不是养育孩子的根基,偏离了十字架的福音,知识只能叫人自高自大。因为惟有神使我们的孩子成长,做父母的只能尽本分用神的道建立他们,为他们祷告,然后全然交托。只有十字架的救赎、神的同在、神恩典的供应才能使我们和我们的后裔全然得胜。
作者:优优姊妹
出处:《教会》杂志 www.church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