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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钱择校?以权入学?教育局发声“六举措”确保阳光招生!快来了解

2017-06-14 焦作网

6月1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坚持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我市教育局再次强调“严守招生纪律、严格招生政策、强化招生服务、规范收费行为、严禁有偿招生、严肃责任追究”六项措施,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严守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在严守招生纪律方面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坚决做到招生期间不打招呼、不介绍关系生,带头抵制“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在严格招生政策方面

市教育局严禁普通高中录取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严禁普通高中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提前入校就读。

初中学校不得招收上学年已报志愿并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复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违规向外地市输送学生。


在强化招生服务方面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电话,依据政策准确发布招生信息,并实行首问负责制。


在规范收费行为方面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普通高中严禁擅自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以保证金、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向学生违规收取费用。


在严禁有偿招生方面

严禁生源学校与招生学校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利、买卖生源;

严禁招生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他人介绍、拉拢生源牟利等违规活动;

严禁招生学校宴请生源学校相关人员或赠送钱物和有价证券。


在严肃责任追究方面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咨询电话分别为:义务教育招生2992821、高中招生2992819、普通中专招生2780818、中职学校招生2992835;监督电话为2992966。



记者:梁易凝

编辑: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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