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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0建筑企业全过程财税管控、新时期经营管理新思路专题班

2020建筑企业全过程财税管控、新时期经营管理新思路专题班

北京  11月12-13日(2天)

报名咨询:010-80574763 佟军老师


☆课程背景


随着增值税制度的全面深化,面对发票政策、小微企业以及“战疫”优惠政策的不断更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实施,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财税政策风险,这对提高财税管理水平的形成了诸多障碍。为帮助企业做好新形势下的财税管理工作,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税疑难问题,突破企业财税管理的瓶颈。为此我们将于2020年11月12--13号(11号报到)举办《建筑业企业全过程财税管控、新时期经营管理新思路》高级研修班。

☆学员对象


建安企业的老板、财务人员、财务总监、企业高管、税务总监、合同管理、经营、商务、法务、法律部负责人、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和涉税咨询顾问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造价经营人员、物资、采购、设备等人员。

☆主讲老师


李志远--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兼任部分大学硕士生导师。实务派专家,具有20多年的实务培训经验和财务咨询背景。主要研究领域为会计、财务管理、纳税筹划等,尤其对建筑安装企业财务管理、会计税务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到的研究成果。编辑出版的实操类著作主要有《施工项目会计核算与成本管理·第四版》(2019年)、《施工企业会计·第五版》(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操作实务》(2017年)、《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实务》(2016年)、《建筑施工企业税务与会计·第三版》(2016年)、《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疑难365问》(2014年)、《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实用范本·第三版》(2013年)等20余部。近年来为中国建筑、中国铁建股份公司、中国铁建港航局、中国铁建电气化局、中铁航空港北京公司、中铁大桥工程局、中铁上海工程局、中铁隧道集团、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投资集团北方公司等众多大型建筑企业培训。


☆课程收益


解决建筑业增值税关键环节疑难问题,帮助企业化解增值税制下的财税风险;洞析现行税制下税企间财税争议及解决途径,全面有效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结合新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讲解增值税制下企业所得税等相关财税政策应用实践,帮助企业树立新时期经营管理的新思路。


☆课程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12--13日(11日报道,12-13日两天上课)

北京


☆相关费用

 

人民币2980元/人, (含授课、场地、资料、会务、现场咨询费等)。


☆课程大纲


一、物资采购与支付环节的财税管控

 1.会计核算、所得税税前扣除与进项税额抵扣对票据的不同要求;

 2.会计核算中原始凭证管理的风险点;

 3.汇算清缴中跨年发票如何处理?

 4.不需要发票的情形及处理方法;

 5.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认定及收据的应用;

 6.有瑕疵发票或丢失发票如何实现税前扣除?

 7.水电费分割单及施工用水电票据取得方法;

 8.发票开具的基本要求及风险点归纳;

 9.开票人、复核、收款人是否需要齐全?

 10.代开发票能否“汇总开具+销货清单”?

 11.普通发票是否需要项目齐全?

 12.代开发票是否需要备注栏信息?

 13.代开发票是否需要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

 14.财政票据、收据上是否盖发票专用章?

 15.发票开具的时间和地点要求;

 16.可否收取外地税局代开的劳务费发票?

 17.如何避免取得虚开发票?

 18.最新政策下各类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汇总及风险点;

 19.取得砂石料发票是是否需要代扣资源税?

 20.采购决策方法及案例分析;

 21.采购付款要求及代发农民工工资涉税分析;

 22.“三流一致”原则的应用风险点警示;

 23.采购环节的流程和票据管控;

 24.采购环节涉及到的印花税政策;

 25.采购合同涉税条款设计要点。


二、人工费用与劳务分包的财税管控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与管理;

 2.建筑施工企业的用工模式及工程(劳务)分包的主要风险;

 3.劳动关系的认定及社保缴费的基本规定、常见错误;

 4.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政策的特殊规定及运用筹划;

 5.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法律规定及税收政策;

 6.劳务派遣用工如何取得发票?

 7.被查处大量虚开“人力资源服务发票”如何避免?

 8.劳务派遣业务的会计核算及相关税法规定;

 9.劳务外包在不同法规中是如何规定的?

 10.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1.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如何区分?

 12.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及其应对;

 13.总分包差额纳税的政策理解及最新规定;

 14.分包款什么情况下才能跨项目差额纳税?

 15.个人能否代开建筑服务发票?能否作为差额纳税的扣除依据?

 16.没有建筑资质的分包方能否开具建筑服务发票?能否作为差额纳税的扣除依据?

 17.企业能否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税法和建筑法规等其他法律规定的协调;

 18.境外工程免税政策的规定及应用;

 19.内部承包及挂靠业务的处理;

 20.“抗疫”新政及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在建筑业的应用。


三、收入与费用管理环节的财税管控

 1.增值税制度下如何报价和进行工程款结算;

 2.增值税法下企业的销售额包括哪些特殊事项?

 3.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判断及税率调整处理对策;

 4.增值税销售额、所得税收入与会计收入的区分;

 5.混合销售的政策变化及被异化的实务操作;

 6.EPC业务的财税政策及业务处理;

 7.甲供工程简易计税政策及应用风险规避;

 8.留抵退税政策及应用;

 9.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政策的应用;

 10.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及增值税政策;

 11.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及税前扣除政策;

 12.职工异地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还是差旅费?

 13.员工服饰支出、防暑降温费等劳动保护支出的涉税政策;

 14.旅游费、考察费、会议费的税收政策及业务处理;

 15.筹建期间取得发票抬头能否为投资方名称?

 16.通讯费、“私车公用“费用处理政策分析及对策建议;

 17.农民工因工伤亡医药费、赔偿费如何处理?

 18.保险费用的涉税政策及处理;

 19.跨年度租赁费的税收政策规定;

 20.母子公司间管理费用如何处理?

 21.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最新规定;

 2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建筑业的应用;

 23.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与应用。


四、企业融资与投资理财的财税管控

 1.企业间、企业和个人间借款涉税政策汇总;

 2.无偿拆解债权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利润如何分给个人?

 4.自然人以设备、车辆投资为何不缴增值税?

 5.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如何缴纳增值税?


报名咨询热线:010-80574763佟军老师 

                   13681007031(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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