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保定第七医院】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就诊须知和全面禁止住院探视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患者及患者家属:

为了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和医院实际,我院将加强对来院人员的管理并继续严格执行全面禁止探视的规定,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进入医院要求


一、加强预检分诊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均要测量体温并用微信扫“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告知14天内离开保定市的旅居史。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患者及家属,必须主动向预检分诊工作人员说明,并听从分诊安排,进入发热门诊就诊。
1.有发热症状(体温≥37.3度);
2.无发热14天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3.无发热14天内境外归国人员;
4.有家庭或集体单位聚集性发热症状(2例以上)。

门诊管理





二、加强门诊管理
1. 轻症患者自行进入门诊就诊,儿童及重症患者仅限一名家属陪同进入门诊。
2.患者就医排队挂号、缴费、取药、检查、候诊时,请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
3.门诊就诊患者务必配合医生进行流行病史调查,如果故意隐瞒相关病史,经查实需负相应法律责任。


病房管理


三、加强住院及陪护管理
1.住院患者一患一陪护,病情需要增加陪护时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申请,不得随意更换。
2.医院住院部实施门禁管理,24小时禁止探视,鼓励亲友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探视和慰问。
3.非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外,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出病区,住院期间病人及家属不能离开院区,更换陪护人员需重新进行核酸检测。
4.在陪护期间,陪护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5.请主动配合医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流行病学筛查及信息登记。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要继续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勿当成普通感冒自行治疗,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