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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合肥日报 2022-06-28

疫情期间,

合肥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集中执法力量,

对辖区各大商超、农贸市场、

药房、宾馆等场所

持续开展价格巡查,

依法查办了一批民生商品等领域

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案例一: 

合肥经开区某某超市涉嫌价格欺诈案


4月22日,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在价格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正在对部分商品开展促销活动,经执法人员现场查询当事人销售系统,发现部分商品促销行为涉嫌虚假标示原价。执法人员现场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下一步,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对该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案例二:

合肥经开区某生活超市涉嫌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4月22日上午,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巡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小青菜、黄瓜等蔬菜均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仅可通过称重方式看到售价,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留存。

经初步调查核实,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下一步将对该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案例三:

合肥经开区内某某大酒店涉嫌未明码标价提供服务案


4月20日,合肥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从事住宿客房承租服务,但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内表明房间住宿价格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未明码标价提供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合肥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合肥经开区某生鲜超市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4月21日,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在巡查中发现,某生鲜超市现场销售的大蒜头、凉粉、豆制品等,未在现场公示任何价格标签用以标明所售蔬菜的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内容,部分蔬菜价格标签与实物不符,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留存。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目前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合肥经开区某水果店涉嫌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4月6日,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在巡查中发现,某水果店经营的数十种水果品种中,除了香蕉、凤梨等十二种水果有标签外,其余水果在经营货架上未张贴价格标签,公示商品价格。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目前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加强对民生领域的价格监督执法,从严从快查处疫情期间违法价格行为。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发现违法价格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文字 | 李雪 全媒体记者 王蔚蔚

编发 | 全媒体编辑 周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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