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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培育协商精神、提升协商能力”有必要从学生抓起

2018-04-12 贺春兰 人民政协报教育在线周刊

在开放社会背景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学生具有极强的个体意识,“师徒如父子”的传统观念遭到挑战。近年来发生在校园中的多起因为师生期待不一致造成的校园悲剧提醒人们,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审视研究尊重新一代学生的特点,厘清师生关系边界,构建“清、亲”型师生关系,从而在新的时代起点上,重建和谐的师生发展共同体。


背景:

3月26日,武汉理工大学研三学生陶某在校内跳楼身亡,警方调查结论为高坠死亡。

4月8日,武汉理工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关于陶某坠楼事件调查的通报,通报称陶某导师王某存在与学生认义父子关系等行为,已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

今年1月,西安交通大学药理学博士生杨某溺亡。之后据媒体报道,他的博士生导师周某曾让杨某帮忙浇花、打扫办公室、拎包、拿水、去停车场接她、陪她逛超市、陪她去家中装窗帘、给自己熟人的女儿做家教等等。

面对近来曝光的校园自杀事件,我们有必要提醒全体教育人,要认识一个已经全新的社会和不一样的学生,重树新的师生观,在日常点滴中营造协商文化、培育协商精神,建构和谐师生关系,更为一个现代化的中国社会培育拥有协商能力的健康公民。


经过40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我国社会已经日趋多元,群体和群体之间,人和人之间,生活基础、思维方式已经日趋拉大,诉求多元。人们权利意识觉醒,但有序表达、合法维权、协商推动问题解决的意识、精神和能力都还匮乏。前段时间网络上有一句生动的话,“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便是我们成人之间缺少协商精神的体现。


中共十八大提出要加强系列制度建设,推动协商民主。这是我国政治文化的创新,是对现实社会中民主需求的积极回应。但对普通公民来说,享受、参与协商民主还迫切需要相应的民主素养和能力。


最近发生的西安和武汉的两位研究生自杀事件中,就媒体曝光的细节和学校也已经认定的问题来看,一方面,是导师超越边界的以信任和喜欢的名义对学生过多的指使和要求,另一方面是学生畏于导师的强权和压力,违背自己意愿的、以貌似极为积极的态度呼应导师的种种要求。而直到悲剧发生后才真相大白的另外的事实是,学生纠结、压抑乃至痛苦,但导师一方却浑然不觉,以至于这种师生互动模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得以继续。


近年来,由校园日常生活引发的反映老师和学生期待不一致造成的悲剧事件时有发生。我们看到,在老师家长制的作风下,学生以剥夺老师或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其实也只是在以极端的方式表达不满、宣泄愤怒,既没有解决问题,其结局更令人嗟叹。而如果能够立足问题解决,在规则允许范围内去寻求解决方案,不是没有别的方式,比如和老师恳谈自己的真实感受、愿望和特别需要;比如找学校领导,比如要求转班、换导师;或者求助第三方等等。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孩子们有做出极端选择的勇气,却没有直面“强权”、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权益的胆魄和能力。


学会在多元背景和文化冲突中、在对差异的尊重中生活做事,在和不同人群不同方案的切磋、沟通、妥协甚至博弈中解决问题,在敢于表达、坚持自己的同时也能倾听、尊重、包容他人的想法,已经是现代社会和谐生活的必备素养。我们很有必要从今天做起,从家庭和学校做起,放弃家长制的管理作风,尊重学生独立人格和主体精神、创设平等沟通的文化氛围;就家庭和校园中的重要问题,搭建协商渠道、以欣赏的眼光鼓励学生参与;甚至有必要开设专门的课程,引入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给孩子们适时补上表达、沟通这一课。从而启迪孩子的协商意识、滋养学生的协商精神,提高面对现代生活的协商素养和未来参与公共事务的协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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