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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做到这一点,“救人”的医院变成了“害人”的医院...
今年以来,国内发生了多起
医院给患者用错药的事件
按常理来说
给患者输液、用药
是医生与护士的本职工作
本应做到严格、准确、无误
给患者输错液、用错药的低级错误
为什么频频发生?
01
9月8日,5岁患儿朱某某因“病毒性脑炎”入住宜兴市人民医院,期间,当班护士按医嘱为其输注“甘露醇”时,误输“甲硝唑”静滴,致患儿当晚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调查,确认当班护士违反操作规范,宜兴市人民医院辞退2名当班护士,还将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02
5月24日,南宁市民廖女士因为扁桃体发炎发高烧,到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在医院输液时,她丈夫发现输液瓶上的名字不是廖女士而是沈先生,药的治疗作用是尿路感染,而妻子输的药液应该为“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液”。
而在家属质疑时,输错药的医生则轻描淡写地对家属说:“这能代谢出去。”这样不负责任的言论,真是令人咋舌。
医院是救命的地方
不是“拿命”的地方
输错药的后果很!严!重!
而要防止输错药
也不是没有办法
↓
▲医院给患者用错药怎么办?
防止医护人员对患者用错药
这既需要医院内部的
“三查七对”措施真正落实
也需要医护人员
在人命关天的事情上
多加用心
三
查
七
对
“七对”指的是:查对床号、查对姓名、查对药名、查对剂量、查对时间、查对浓度、查对用法。
医院出现用错药的事故
仅仅停职、开除相关人员
不能作为医院“自我处理”的上限
监管部门更应拿出
切实的惩罚和防范措施
不能任由某些恶劣的医院
一边侵犯患者合法权益
一边还摆出一副高高在上、
无所谓的嘴脸
这样多管齐下
才能避免医院输错药
这种看似“小儿科”的事故发生
部分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记者:梁文智、彭贵锋
编辑:谭诗靖 审核:练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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