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读法学的总理走了
Attorney at Law, YUNNAN, P. R. China , father, husband.
今早听闻国务院原总理李克强,近日在上海休息,2023年10月26日因突发心脏病,经全力抢救无效,于10月27日0时10分在上海逝世,享年68岁。感觉很意外、很突然、之前没听说他有心脏病史,享年68岁比我母亲年长一岁就走了。
李克强,男,汉族,1955年7月生,安徽定远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和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博士学位。
对他印象最深地应该就是2013年他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当时的我刚获得律师执业证不久,作为法律学生,对总理也是法学科班出身有一种自豪感,也抱有不少的期许。希望国家在法治道路上有所发展和改革。
作为中国最优秀的两所大学北大清华,在培养政治家的数量上也是“当仁不让”。不过,清华明显要比北大有“压倒性优势”。“海运仓内参”(ID:hycplb)发现,从十一大后的常委名单来看,习近平、胡锦涛、朱镕基、吴邦国、宋平、姚依林、黄菊、吴官正8名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来自清华大学,历届常委中先后有胡启立、李克强二人来自北京大学。
他曾说“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们人均年收入是3万元人民币,但是有6亿人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1000元在一个中等城市可能租房都困难,现在又碰到疫情,疫情过后民生为要。”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就业对一个国家、对一个家庭可以说都是天大的事。”特别记忆深刻。
作为学习的榜样,从个人的角度出发有两点值得我们学习:
第一,学习宪政法治的思想。
1977年中国恢复高考后,李克强成为第一批北京大学法律系学生(即众所周知的“七七级”大学生)。李克强考入北大法律系,名师中最著名的当推宪法行政法学家龚祥瑞。龚祥瑞告诉李克强他们,宪政道路就是法治的道路,法治是走向民主的第一步。作为团中央青少年立法领导小组的成员之一,李克强还参与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宪政(Constitutionalism),又称立宪主义,是西方政治学和法学中的一个概念,至少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导宪法制定或推动宪法实施的实践;第二层含义是建立并推动特定类型政治制度的实践,这类制度一般包含了有限政府、权力分立、代议民主、司法独立等政治原理。小言宪法
第二,坚持学习英语。“西安交大取消英语成绩与学位的挂钩”——法律人是否需要学好英语?
他苦学英语大三后翻译英文原版文献。当时他们基础教育断档,英语基础都很糟糕,有的同学怕麻烦申请了免修,但李克强非常勤奋,做了个小本,正面是一个英语单词,反面是中文解释,苦记硬背。“走在路上在背,上食堂吃饭排队时在背,外出坐公共汽车等车时也在背。”李克强的英语水平很快提升,大三以后即可翻译英文原版的法律文献。
1980年5月,同学何勤华在一则日记中写道:“克强同学真不简单,他翻译的《英国宪法资料》已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录用,共1万多字。”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们国家的好总理,一路走好。沉痛哀悼!
目前10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
●“西安交大取消英语成绩与学位的挂钩”——法律人是否需要学好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