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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严禁“萝卜刀”进入校园!
近期,一款名为“萝卜刀”的新型玩具在中小学生(幼儿)群体中走红。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加强有害玩具教育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禁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进入校园。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地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让学生(幼儿)认识到“萝卜刀”等玩具的危险性,自觉拒绝“萝卜刀”等危险性有害玩具,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
同时,加强对家长的安全提醒。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务必选择正规厂商出产的、适合孩子年龄阶段、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不要为孩子购买“萝卜刀”等危险性有害玩具。在玩具使用前,要仔细阅读包装上的警告和提醒内容,做好孩子使用时的安全防范。
《通知》还要求严格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禁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进入校园,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对仍带入校园的此类有害玩具,要清查封存。被封存的危险性有害玩具,要通知学生(幼儿)家长到学校接受教育,在作出承诺之后可由家长领回,并督促其销毁。
此外,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理。学校要管好校园内商店,不得售卖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要关注校园周边商店,发现有售卖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的,要报告属地市场监管等职能 部门,由职能部门查处。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扫黄打非”、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妇联等部门深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治理,以“萝卜刀”等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心理暗示等危险性有害玩具产品为重点,加大校园周边商铺和流动摊贩管理力度,一旦发现存在售卖危险性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的,要严肃查处。
根据《通知》,广东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要于11月10号前,将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反馈给广东省教育厅。
编辑 | 青年君来源 | 广州青年(ID:gz_gqt)综合整理自广州日报、广州广播电视台合作、投稿 | gzqntg@163.com转载请注明 | 广州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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