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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察 |检察官分析破环森林资源犯罪特点与对策

2016-06-13 陈珏晨 鄂检在线


神农架林区因特殊的地理环境、丰富的自然资源,而被誉为“物种基因库”、“天然动物园”和“绿色宝库”。然而,近年来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有所抬头,犯罪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
林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
2012年至今,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检察院共办理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16件39人。 其中,盗伐林木3件11人,滥伐林木1件1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件5人,非法狩猎1件2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4件7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5件13人。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总结、分析,发现这些案件普遍存在以下特点: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丝猴
犯罪主体多为农民,且文化程度较低。从职业来看,农民占72%,进城务工人员15%,其他职业5%,无业人员8%;绝大多数文化程度仅为小学,占比65%,初中占比28%,文盲占5%。所办案件中,18%的涉案人员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是违法的,但没有意识到该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可能会受到处罚。
犯罪对象种类和手段较为单一。林木类的犯罪对象主要是红豆杉和松树,以非法采伐、盗伐、滥伐为手段;野生动物类的犯罪对象多是斑羚、鬣羚等国家重点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电网、自制钢丝套猎捕和非法收购、出售为主要犯罪手段。
犯罪行为模式多样。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的模式,由犯罪嫌疑人亲自或者邀约几个亲朋好友“小规模”作案。另一种是近年来兴起的,由犯罪嫌疑人以雇请他人的形式实施犯罪行为。
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分析
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
受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制约。林区有着丰富的天然林木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但地处偏远山区,交通多不便,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普遍较低,社会保障不足。加之,林区实施天保工程以来,野生动植物资源日益丰富。在经济利益、物质需求的驱动下,长期形成的“靠山吃山”狭隘思想导致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易发多发。
法制观念淡薄,个人利益至上。当前经济市场上对稀有动植物的需求日益增长,不少民众因自身法制意识不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投机取巧,以身试法,结果身陷囹圄。
法律宣传不到位。受地理环境影响,许多农民群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靠刀耕火种方式生产生活,因此上山砍伐林木、猎捕动物已成为传统习惯。再者,保护森林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农民群众对犯罪后面临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进而造成部分农民群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了刑法。
防范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应对措施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
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要求,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村、入户活动。通过普及相关政策及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可能面临的后果。
加大打击力度。森林公安要加大办案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严查严办,坚持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人民检察院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要快审快捕快诉,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人民法院在贯彻刑法精神的同时要做到严惩不贷,以震慑犯罪。
加大监管力度。针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高发的地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防控,对重点保护地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依托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增强巡查频率和效率。



来源: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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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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