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一线 | 司法救助金救了我的命

2016-07-07 魏晓晓  周宜 鄂检在线

“老爷子,身体怎么样了?”7月5日,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董贤宁和律师杜宇一起拎着水果到雷河镇陈某家中进行第三次回访,并探望了他的身体状况。


董贤宁和杜宇对陈某进行第三次回访。


据了解,2015年2月,家住雷河镇的陈某拿着一份年代久远无罪判决书,来到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申请。经检察官董贤宁认真审核后发现该案件不符合赔偿条件,于是未受理其赔偿申请。为加强解释疏导工作,该院特意邀请作为律师的人民监督员杜宇一起,到陈某家中,向他宣布该院做出的不予赔偿决定。




当天来到陈某家中,正值中午时分,但他家却光线昏暗,其妻子打开电灯后,才有了一点微弱的灯光。屋里除了几把椅子,和墙角的一张小方桌别无他物,陈某则卧在床上打着点滴。在交谈中了解到,陈某今年已经75岁高龄,患有胃病和腰椎颈椎病,常年靠打针吃药为生,在他的眼中从来没有过夏天,不敢穿短衣短裤,连凉水也不敢喝;其妻子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无田地,无经济收入,二人靠低保维持生活。董贤宁和杜宇向他们宣布了检察院不予赔偿的决定后,又详细地告诉了原因,还拿出相关文件进行耐心解释,取得了他们的充分理解,也打消了上访的念头。




看到陈某这样的家庭情况和身体状况后,董贤宁和杜宇内心无法平静,一致认为,“案发当时的法律虽没有赔偿规定,但陈某如今的客观条件是符合司法救助。”向检察长汇报后,该院积极与律师、乡镇、村组做工作,主动向襄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襄阳市院收到申请后立即组织研究,并第一时间报省检察院,经省院报省政法委后,获批准,于2015年12月4日,将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转到陈某账户中。



此前,董贤宁对陈某进行的回访


随后,董贤宁和杜宇多次对陈某进行回访,并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是司法救助金救了老头子的命,拿到这笔钱后我们赶紧进行了治疗,他病情大有好转,现在整个人精神多了。”陈某的妻子感激的说道。


来源: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更多阅读


关注 | 荆州市委书记李新华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出这样的批示

创新 | 武汉洪山:启动庭审新模式,足不出检察院可开庭

案讯 | 荆门这几名女子都被“宝马骗子”骗了!


  鄂检在线

湖北省人民检

察院官方微信

长按关注

编辑:陈小玲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